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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的视像发言(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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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三十日)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的视像发言(中文译本):
 
主席女士: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我希望藉此机会阐述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立场。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任何其他国家,国家安全均属中央事权。在所有国家,就国家安全立法的权力都属于中央政府。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作为在「一国两制」方针下的特别安排,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要求特区自行立法以维护国家安全。澳门在二○○九年完成了这项工作;香港在二○○三年曾尝试立法但未能完成,至今仍未能履行其宪制责任。国家安全影响的是包括750万香港居民在内的全国14亿同胞,我们能对这个存在于香港的国家安全漏洞长期容忍吗?
 
  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现在迫在眉睫。自去年六月,在外部势力煽动下,暴力不断升级,香港饱受创伤。我的高级警务同事郭荫庶和知名女商人何超琼分别于今年三月和去年九月在本理事会上发言,他们阐述了多宗涉及非法藏有弹药和枪械的案件构成的恐怖主义风险,以及无辜的香港市民受到的可怕威胁。香港曾被评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但今天安全和稳定已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
 
  在同一段时间,鼓吹「港独」、「自决」的组织煽动示威者,很多时候是被激进化的青少年,公然污蔑国旗、损毁国徽和冲击中央驻港机构。此外,部分本地政客多次扬言要瘫痪香港特区政府施政,更有部分乞求外国政府干预香港事务,甚至对香港实施制裁。这些对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威胁,以及颠覆国家政权的风险,任何中央政府都不能视而不见。简而言之,这些行为已经触碰了「一国」的红线,必须采取果断行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拥有宪制权力及责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国家安全法律。将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已结合香港特区具体情况,并将根据《基本法》在香港公布实施。
 
  法律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些罪行在法律中会有明确定义。法律只针对极少数违法的人,而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基本权利和自由将受到保障。
 
  立法体现了重要的法律原则,例如无罪推定和保护嫌疑人的权利,而且没有追溯力。除了极少数的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法律所订的罪行行使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和律政司及独立司法机构将分别负责进行调查、检控和裁决,包括终审。这项法律不会影响香港享负盛名的司法独立,不会影响受《基本法》及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护的个人合法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集会、示威和游行自由。简而言之,立法不会影响「一国两制」和香港的高度自治。
 
  香港是一个自由和多元的社会,我们尊重不同意见,擅于凝聚共识;但是「一国」原则不容争辩,亦无任何妥协空间,因为没有「一国」,「两制」将无立足之地,香港的稳定与繁荣将备受威胁。对于那些敌视立法的外国政府或政客,他们那「双重标准」的取态着实令人失望。所有指控中国的国家本身均有就国家安全立法,我们看不到为什么只有中国不可以制定国家安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每一寸领土和每一个国民。
 
  主席女士,我在三年前就职时,表明会落实「一国两制」、维护《基本法》、捍卫法治,并促进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发展。尽管近年社会气氛变得紧张,我仍然相信只要坚持「一国两制」,实践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定能安然度过自去年六月起发生的这场政治风暴,并在恢复稳定的同时变得更强。我和特区政府会坚定不移地用好香港的优势,把握国家发展带来的机遇,为港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我促请国际社会尊重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尊重港人对稳定与和谐的期盼。谢谢。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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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三十日)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以视像发言。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三十日)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以视像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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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的视像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