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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任命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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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二十四日)签署委任书,任命张举能法官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并将有关任命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完成委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相关法定程序。
 
  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六款,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林郑月娥按《基本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今年三月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就任命张举能法官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荐,并在上周就有关任命征得立法会同意。林郑月娥亦已按《基本法》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有关任命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林郑月娥说:「我很高兴正式任命张举能法官为下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明年一月接替退休的马道立首席法官。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我深信凭借张举能法官卓越的才干和高瞻远瞩的领导能力,以及他在司法界及法律界的声望,定能带领司法机构让法治和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下,行稳致远。」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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