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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防止警员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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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文豪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据报,有警务人员在公众活动现场执勤时举止怪异,包括以粗言辱骂及狂袭市民,以及把枪械指向群众时面露狞笑,令人怀疑他们是否受酒精或毒品影响。此外,近月有警务人员因涉嫌盗窃冰毒证物或酒后袭击同僚而被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警务人员就毒品相关罪行被定罪的案件宗数,以及该等案件的详情,包括案发日期、案情概述、涉及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成立的罪名;
 
(二)鉴于据报警方打算推行计划,就可能调任敏感岗位或升职的警务人员进行验毒,但该计划只属自愿性质,警方会否从全体警务人员中随机抽选人员接受突击强制性验毒,并订明拒绝受验的处分,以加强阻吓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警方有否就警务人员执勤期间体内酒精浓度订明限度;如有,限度为何;有否随机抽选执勤中的警务人员接受突击强制性酒精呼气测试;如有,详情为何,包括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接受及拒绝测试的人次、体内酒精浓度超过限度的人次及平均超出的幅度,以及有关警务人员受到的纪律处分;如没有测试,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警队一直重视人员的操守和行为。警务人员必须符合行为及纪律上的要求,亦需要秉持警队在公正、专业等各方面的价值观。
 
  警务人员的行为受《警察(纪律)规例》(第232A章)及《警察通例》的严格规管。除此以外,警务处亦以行政措施管理人员的纪律和操守,对于人员的一些不当行为作出训斥。训斥属行政措施,是为了即时介入并制止人员一些不当行为,加以纠正,以及令其他人员知道相关行为不当。如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需要作出其他行动,会进行纪律或刑事调查及程序。
 
  对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警队必严肃跟进,并要求监管人员严格履行督导责任。就所有违法违纪的个案,警方会严肃调查和秉公处理,绝不偏私。
 
  现就问题的各方面回答如下:
 
(一)过去五年(即二○一五年至二○一九年),共有六名正规警务人员因干犯毒品相关罪行被捕,涉及的罪行包括管有危险药物等。当中,三人被法庭裁定罪成,包括:
 
(i)一名警务人员于二○一六年因管有危险药物被判监两个月,缓刑两年。该警员于同年被革职﹔
(ii)一名警员于二○一八年因管有危险药物被判监八个月。该警员于二○一九年被革职﹔及
(iii)一名警员于二○一九年因管有危险药物及其他罪行被判18个月感化令及罚款$5000,另需接受戒毒治疗。相关的纪律程序正在进行中。
 
  同期,有两人经调查后被无条件释放。余下一人正在等候审讯,因此不应在现阶段谈论案情细节。
 
(二)警队一直重视警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并制订了「诚信管理综合纲领」,致力推广人员正直及诚实的品格,监管人员的纪律和操守,透过四管齐下的方针,予以推行,即:
 
(i)「教育及培养诚信文化」;
(ii)「管治及监察」;
(iii)「惩治及阻吓」;和
(iv)「融入及支援」。
 
  警队现时有三个恒常的委员会负责推行诚信管理。由副处长(管理)担任主席的「警队诚信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廉政公署三名助理处长,负责制订及评估诚信管理策略。「诚信管理统筹委员会」及「单位诚信管理委员会」则分别负责协调上述工作及在总部单位和各警区推行有关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管理,警队于上月成立了「诚信审核行动小组」。行动小组的目标包括:
 
(i)主动调查人员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
(ii)及早辨识有潜在风险的工作流程,加以改善;及
(iii)加强对人员行为操守的监察及监管制度。
 
  目前,行动小组有15名成员,由警务处助理处长(服务质素)带领,直接向警务处处长汇报工作情况。行动小组就不同的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当中包括安排人员在入职或调任敏感岗位前接受自愿验毒。有关措施目的是建立部门健康文化,加强预防违规行为,提高阻吓作用,并维持市民信心。警队管理层正收集人员的意见,以期在保障人员私隐及预防违法行为之间取得平衡。计划正在研究中。
 
(三)警务人员的行为受《警察(纪律)规例》的严格规管。《警察(纪律)规例》内列明13项违纪行为,例如「没有许可或妥善因由而擅离职守」、「对良好秩序及纪律有损的行为」、「违反警察规例或任何书面或口头的警察命令」、「其行为刻意致使公共服务声誉受损」等;「因昏醉而不适宜执行职责」属于13项其中一项的订明违纪行为。如警务人员违反《警察(纪律)规例》的订明违纪行为,警队将按既定程序采取纪律行动。如人员被裁定违纪,警队会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作出惩罚,包括对严重违纪行为作出迫令退休或革职等惩罚。
 
  在过去五年(即二○一五至二○一九年),警队没有警务人员就「因昏醉而不适宜执行职责」这项违纪指控而被裁定违纪。
 
  就强制酒精呼气测试方面,现时香港只有就酒后驾驶制定法律权力,其他情况并无此权力。然而,警队在日常的管理中会要求人员有良好的操守和纪律。督导人员于其辖下人员执勤前会作训示,在检查人员的衣着及仪容期间亦会留意人员的精神状况。若有迹象显示人员受酒精影响,督导人员会作出适当跟进,包括作出纪律调查。
 
  特区政府明白公众对纪律部队人员的操守和纪律有很高的期望。作为一支专业的纪律部队,警队有严谨的纪律及制度处理人员的操守和行为。个别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代表警队的价值观,我们也不应因极少的个别个案抹杀了其他尽忠职守的警务人员的付出和努力。违法违纪的人员要负上个人责任。如有任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警队会按照机制严肃跟进,作出调查和采取所需行动。
 
  多谢主席。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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