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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业」计划公布首批已领取工资补贴的雇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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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表示,「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已把首批领取工资补贴的雇主名单、工资补贴金额及承诺受薪雇员人数上载到「保就业」计划网站 (www.ess.gov.hk)。
 
      发言人表示:「『保就业』计划采取高透明度方式,让社会及雇员作出监察。今天公布的首批雇主名单,涵盖近25 500名雇主、涉及约48亿元工资补贴及承诺受薪雇员人数超过20万个。」
 
      「保就业」计划第一期申请在六月十四日午夜截止,政府合共收到168 799名雇主申请,约占合资格雇主数目的三分之二。我们在过去两星期已向两批共59 500名雇主发放总额约114亿元的工资补贴,承诺受薪雇员人数49万名;两批雇主当中98%为聘请不足50名雇员的中小微企。我们会在成功将工资补贴存入第二批雇主的指定银行户口后,公布有关雇主的名单,亦会尽快完成审批其余申请及向成功申请的雇主发放工资补贴。

      发言人再次提醒收到秘书处或代理人跟进电邮的申请者,务必在指定期限内回覆及/或提供所需资料,否则秘书处或代理人将不能审批有关申请。

      雇主在领取工资补贴后必须履行承诺,在接受第一期补贴的三个月期间(即二○二○年六月至八月)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人数,均不能少于承诺受薪雇员人数(即二○二○年三月受雇雇员总数,无论雇员在三月有否支薪),及每月的补贴必须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当月的工资。
 
      发言人强调:「若获批工资补贴的雇主在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总数,少于二○二○年三月的雇员总数(无论雇员在三月有否支薪),该雇主须向政府缴付罚款。此外,若雇主在接受补贴的三个月期间,未有把领取的当月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同一月份的工资,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
 
      参与强积金计划的雇主必须注意,「保就业」计划代理人会以强积金受托人提供有关雇主于补贴期内(即二○二○年六月至八月)每月的强积金纪录证明书所显示的有关收入及受薪雇员总数,核对有关雇主有否在补贴期间把工资补贴全数金额用于雇员工资,并对比二○二○年三月强积金纪录证明书显示的雇员总数(无论当时有否支薪),以核对有关雇主有否裁员。
 
      发言人提醒:「雇主于补贴期间必须准时于每个强积金供款期的供款日或之前,为雇员向强积金受托人支付强制性供款,并尽快为新入职雇员开设强积金帐户及供款。换言之,雇主必须分别在七月十日或之前、八月十日或之前及九月十日或之前完成开设六月、七月及八月新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及为支薪雇员向强积金受托人供款,以确保有关雇员的资料能显示在有关月份的强积金纪录证明书,否则该雇员不会被纳入受薪雇员总数的计算内。」
 
      此外,获批补贴的雇主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补贴期间供款的付款结算书时,须就65岁或以上雇员提供其基本工资金额(无论有否为其作自愿性供款),以证明在当月有支薪予相关雇员,否则有关雇员不会被纳入受薪雇员总数的计算内。
 
      若雇主滥用或违反计划条件,雇员或社会人士可向「保就业」计划秘书处举报,当局必定会积极跟进。与《雇佣条例》的规定或雇佣条件有关劳资纠纷的问题查询,可联络劳工处劳资关系科。
 
      政府正检视「保就业」计划第一期申请的经验和安排,并于稍后公布第二期的申请详情,目标是于今年九月发放第二期补贴,用以支付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的工资。
 
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9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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