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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题:不披露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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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较早前,政府向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申请拨款逾54亿元予海洋公园公司,以供偿还30多亿元商业贷款及维持营运一年等用途。政府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向本会议员披露借贷协议的利率等内容。过往,本人多番问及启德邮轮码头收入及开支资料,政府亦以商业机密为由,不予回应。此外,政府官员就政府斥巨额投资的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连年亏蚀面对本会议员质询时,亦以商业机密为由,不愿披露政府与华特迪士尼公司所订协议详情。另方面,有关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营运详情(包括政府承担亏损机制),政府又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披露有关协议细节。有传媒及市民批评,上述情况显示政府管理公共财政时,往往侧重商业利益,忽视普罗市民利益,特别是纳税人对公帑开支的知情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评估,政府屡次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披露上述长期亏蚀项目中涉及商业伙伴的贷款或合作协议内容的做法,将对公众带来何等负面观感,以及会否因此加剧公众不信任政府施政能力;如不会评估,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市民抱持「政府侧重商业利益,忽视公众利益及知情权」等不信任政府的意见及观感,会否研究这情况会否令政府日后就亏损项目再向财委会申请拨款时,遇到更大阻力及申请被拒风险;及
 
(三)会否检讨及改变「政府侧重商业利益,忽视公众利益及知情权」的做法,藉以提高市民对政府监督及运用公帑得宜的信心?
 
答覆:
 
主席:
 
  就谢伟俊议员的提问,经征询相关的政策局,现综合答覆如下:
 
  不久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就拨款资助海洋公园公司及调整贷款基金还款安排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申请批准,其中30亿9千万元用以偿还商业贷款及相关的融资成本。当时商经局提供的资料包括贷款额、相关利息、对冲贷款利息、借贷/还款日期及抵押等。就启德邮轮码头而言,商经局也一直按照与码头营运商签订的租赁协议,披露包括码头营运商租金安排及收入来源等资料。至于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乐园)方面,乐园由二○○八财政年度起,每年均会向立法会披露其营运及财务表现的主要资料,包括入场人次、收入、支出、未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即EBITDA)、净收入及净资产/负债等。过往政府向财委会申请注资迪士尼乐园时,亦清楚交代投资的详情,包括股本和借贷安排。由此可见,上述机构的投资和营运状况已具相当透明度。
 
  另外,问题也提及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高铁)的事宜。高铁以经营权模式推展及营运。在高铁正式启用前,运输及房屋局已于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介绍高铁营运安排及财务估算,包括九广铁路公司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签订的《服务经营权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摊分收益和分担风险的机制等,详情载于立法会CB(4)1500/17-18(01)号文件。由于港铁公司是上市公司,政府须按一般上市规则,披露相关的商业资料。
 
  总体而言,政府向财委会申请拨款时,会交代项目的详细内容、财务安排、使用公帑的理据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便委员考虑及批准申请。视乎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关政策局也会适时向立法会事务委员会做出介绍或汇报。如当中涉及商业资料,政府会平衡政策、法律、合约规范及公众知情权等多方面因素,并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决定应否及如何披露这些资料。
 
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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