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冒牌疫苗成功检控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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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今日(六月十六日)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式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亦对医务中心使用冒牌医药用品作出清晰明确的警示,同时可反映相关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与卫生署于去年七月就一宗有关冒牌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又称子宫颈癌疫苗)的举报,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在一所位于观塘的医务中心检获一批共七十六盒的冒牌疫苗。
海关提醒商户,特别是医务中心,于采购疫苗时应小心谨慎,因管有冒牌物品作任何商业用途属严重罪行,须负上刑责。而消费者亦应小心选择信誉良好的医务中心,如怀疑疫苗是冒牌货,应先向有关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询。
根据《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冒牌活动。
完
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5分
香港时间18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