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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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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白沙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白沙湾地区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涵盖整个白沙湾的沿岸地区及四周的山坡,占地约370公顷。该区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保育天然景物和保存乡郊特色,以及鼓励在白沙湾沿岸一带发展与水上活动有关的康乐用途。

  约113.67公顷的土地已划作「自然保育区」地带,涵盖陡峭地带或长满天然植物的山坡,以及景观价值甚高的原始林地,以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并且分隔开易受破坏的天然环境,以免发展项目对这些天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约36.69公顷的土地已划作「海岸保护区」地带,以保育、保护和保留天然海岸线,以及易受影响的天然海岸环境,而地带内的建筑发展会维持在最低水平。

  为了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21.25公顷的土地已划作「绿化地带」。另外,马鞍山郊野公园约127.53公顷的土地已划作「郊野公园」地带。

  约4.9公顷的土地划作「康乐」地带,以鼓励发展水上康乐活动。

  约25.68公顷的土地已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包括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住宅暨船艇停泊区」地带的匡湖居和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码头」的白沙湾公众码头。

  约23.73公顷的土地已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包括现有的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而约6.46公顷和0.92公顷的土地则分别划作「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和「住宅(丁类)」地带,以改善及重建现有的临时构筑物为永久建筑物。

  为方便区内居民,约0.34公顷的土地划作「商业」地带,涵盖白沙湾公众码头附近现有的商业中心。此外,约2.39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约0.27公顷的土地则划作「休憩用地」地带,以提供户外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

  白沙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K-HH/8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西贡民政事务处,以及西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的复本现于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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