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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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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六月十一日)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多谢邵(家辉)议员及陈(恒镔)议员的意见。就此我再次重申,消防处及屋宇署会委派个案主任专责跟进个案目标工厦,并且会以灵活及务实的方式处理每宗个案。
 
  就财政支援而言,屋宇署推行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为私人楼宇(包括《条例草案》下的目标工厦)的拥有人提供每个单位上限为100万元的贷款,以便他们进行改善及楼宇维修工程,包括进行《条例草案》要求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至于在拥有人协调方面,当《条例草案》实施之后,消防处和屋宇署会继续与民政事务总署保持紧密沟通,并且为目标工厦拥有人提供专业意见和支援,以协助拥有人解决统筹上的困难。根据我们的纪录,在全港于一九八七年或以前落成的1 100多幢工厦中,当中超过一半的工厦已成立法团,另外近三成属单一业权。业权分散而未成立法团的工厦只占约两成多。此外,消防处在日常巡查中,亦留意到大部分工厦有雇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工厦拥有人在统筹和落实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难度应该较低。
 
  多谢主席。
 
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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