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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海岸公园渔业管理策略而向受影响渔民发放特惠津贴的登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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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四个指明的海岸公园内禁止商业捕鱼,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六月十一日)公布,将为受禁止商业捕鱼措施影响的合资格渔民发放特惠津贴,有关登记六月十八日开始。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在新海岸公园渔业管理策略下,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将透过海岸公园捕鱼许可证制度,让已根据《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登记的本地渔船可在大小磨刀海岸公园、大屿山西南海岸公园和日后于西部水域设立的新海岸公园继续从事商业捕鱼;并禁止在四个指明的海岸公园即东部水域的海下湾海岸公园、印洲塘海岸公园和东平洲海岸公园,以及西部水域的沙洲及龙鼓洲海岸公园内进行任何商业捕鱼活动,以加强保育珊瑚群落和提升本港整体渔业资源。
 
  有关禁止在四个指明的海岸公园进行商业捕鱼的措施将会有两年过渡期,让渔民适应。四月一日起,渔护署已不再为海下湾海岸公园、印洲塘海岸公园、东平洲海岸公园和沙洲及龙鼓洲海岸公园批出新的捕鱼许可证。而现有的捕鱼许可证即使获续期,亦不会超逾过渡期(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述禁止商业捕鱼的措施并不适用于已批给当区居民的捕鱼许可证。      
 
  政府已成立由渔护署统筹、成员来自海事处和民政事务总署的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受影响的持证渔民提出的特惠津贴申请及一切相关事宜。
 
  受影响的持证渔民将获邀于六月十八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间办理特惠津贴登记手续。申请人须持有指明海岸公园的渔民捕鱼许可证,而该捕鱼许可证须于今年四月一日或之后仍然有效。
          
  有关特惠津贴登记安排及详情,请参阅渔护署网页:www.afcd.gov.hk/tc_chi/country/cou_vis/cou_vis_mar/cou_vis_mar_mpp/ega_registration.html。工作小组秘书处将透过挂号信个别通知受影响的持证渔民其编配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地点。
 
  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跨部门工作小组秘书处(电话:3468 3446或3468 3447)。
 
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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