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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收集商非法弃置化学废物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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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牌化学废物收集商「荣达运输公司」因违反有关化学废物收集牌照条款,包括非法弃置化学废物,今日(六月九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90,000元。

  去年十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法人员根据情报采取突击截查行动,以打击废物收集商违规运送或弃置废物情况。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化学废物收集商将废润滑油及易燃有机溶剂等废物运送至堆填区以作弃置,而非按其化学废物收集牌照要求运送至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理。此外,涉事货车未有配备化学品溢漏处理装备,操作涉事货车的人员数目亦不足。以上情况皆违反了有关化学废物收集牌照的条款。环保署遂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向「荣达运输公司」提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化学废物须以合安全规格的车辆运送至合适的处理设施处置,否则可能对操作人员或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非法堆填矿物油等废物亦会引致环境污染。环保署会继续严厉打击违规收集或弃置化学废物的活动,以保护环境。

  任何人士非法收集、存放、处置化学废物会被检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覧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20年6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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