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就《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发出声明
******************************
  就《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委员会决定终止法案委员会的审议工作,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三日)回应如下:
 
  「政府对于法案委员会终止《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以致《条例草案》未能赶及于今届立法会会期通过、未能尽早避免电子烟及加热烟草产品植根本地市场,以保障市民健康,表示非常遗憾及失望。政府亦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为推动《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作出的努力。
 
  政府一直不遗余力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向议员解释拟议禁止另类吸烟产品的理据,以及尽早通过《条例草案》对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在推展立法建议时,我们同时在社区加强宣传另类吸烟产品的害处,让市民更清楚了解全面禁止有关产品的理据。
 
  电子烟及加热烟草产品均有害健康,含尼古丁的吸烟产品更会令人成瘾。因此,政府不能接受只将加热烟草产品正式正规化的规管方案。事实上,法案委员会于去年四月举行的三场公听会,有约270名团体代表及市民出席表达意见,政府的建议获得社会大众的广泛支持及认同。而多个调查研究亦显示,社会大多数人士都支持《条例草案》。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和家长教师团体进行的各种调查亦指出,医学界、家长、教师、青少年以及一般市民都大力支持全面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其中,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联同相关组织自二○一八年七月发起支持『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其他新烟草产品』的签名行动,共收集超过128 000个来自市民及公司/机构的签名。为保障公众健康,政府重申采取全面禁止所有另类吸烟产品,是防止新兴吸烟产品植根本地市场,并确保我们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致毁于一旦的最有效管制方式。
 
  在《条例草案》未能通过的情况下,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属药剂制品,受现行《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及《进出口条例》(第60章)规管;加热烟草产品则应继续受现行《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 规管,并按《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征税。
 
  政府的控烟工作不会就此结束。政府会在下一届立法会会期内探讨切实可行的时机再提出全面禁止另类吸烟产品的立法建议,同时继续努力以达致《迈向2025:香港非传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动计划》订下到二○二五年把吸烟率减至7.8%的目标。」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