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多名被告涉三宗违规清拆石棉个案被判罚
******************
  一间工程承办商、一名工程负责人及两名住宅单位业主,因违规清拆石棉物料,于今日(六月一日)及五月二十一日分别在东区裁判法院及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27,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八月及十一月主动巡查及跟进市民举报资料,发现九龙塘九龙塘阁、观塘华发大楼及鰂鱼涌太吉楼有人违规清拆处所内的石棉瓦顶。环保署经搜证后,确认上述三宗拆除石棉工程均未有按法例要求在动工前不少于28天以书面通知环保署;其中一宗亦未有聘请注册石棉承办商进行工程,遂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检控涉案的「石头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及单位业主。

  发言人提醒工程负责人或承办商及单位业主,环保署会严肃跟进每宗涉嫌违规清拆石棉物料个案,若楼宇装修或翻新工程涉及清拆石棉物料,必须由注册石棉承办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则的要求进行,以避免石棉纤维释出,影响工人与公众健康。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进行拆除石棉工程亦必须在动工前不少于28天以书面通知环保署,违者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

  市民如发现有人违规进行石棉工程,可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举报,协力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市民健康。
 
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