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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专责小组召开首次会议跟进监警会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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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专责小组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召开首次会议,跟进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专题审视报告各项建议,会上拟定专责小组的工作计划。
   
  负责督导专责小组的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主持首次会议,参与人士包括保安局和警务处代表。警务处副处长(管理)郭荫庶亦出席会议。
   
  监警会在审视报告内提出共52项建议,李家超认为警方应优先处理几方面的建议,包括有关向公众发放资讯、记者在大型公众行动中采访的安排、警方内部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临时羁留设施及警员身分识别等。
   
  李家超在会上就专责小组的工作定下具体方向。由于52项建议涉及的范围广泛,专责小组会将52项建议分为五个范畴,并在专责小组辖下设立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聚焦跟进所负责范畴的工作。五个范畴分别是——加强公众信息发放和检讨与传媒关系;检讨武力使用指引;改善临时羁留处的安排;优化警方行动部署和策略;以及加强警队内部管理、协调和培训。 
   
  李家超要求五个工作小组在评估相关议题的复杂性和迫切性后,订出检讨和跟进的处理方法,汇报及展开相关工作。一些复杂性相对较低的项目应尽快予以落实,例如警方早前已表示停用新屋岭扣留中心拘留公众活动被捕人士,警务处于下月向专责小组提交落实有关安排的明确政策;并应尽快检讨和改善警方与其他部门或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制度;以及改善羁留设施在处理大型行动的人手编配、设备和其他安排。专责小组应考虑按项目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机构就相关议题参与讨论和研究。
   
  李家超在会上表示,专责小组会定期向行政长官提交工作进度报告,初步拟定于八月向行政长官汇报首份进度报告,之后作季度报告。警方亦须透过《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下的机制,向监警会汇报商讨跟进行动。专责小组的会议和工作安排会配合警方向监警会的进度汇报。
   
  监警会于五月十五日发表专题审视报告,就改善警队的常规和程序提出52项建议。行政长官要求保安局局长成立专责小组,亲自督导小组研究和跟进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以及与相关部门和机构沟通。
 
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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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中)今日(五月二十八日)主持跟进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专题审视报告建议专责小组的首次会议。保安局常任秘书长叶文娟(右三)、警务处副处长(管理)郭荫庶(左三),以及保安局和警务处的代表亦出席了有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