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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民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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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答覆:

问题:

  关于各项民生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在本年一月宣布,会把两元乘车优惠计划的合资格最低年龄由65岁下调至60岁,政府会否尽快并在立法会本年度会期结束前,向财务委员会提交有关的拨款申请,让60至64岁人士尽早享用两元乘车优惠;

(二)鉴于政府于去年十月表示,在完成向非公屋、非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低收入住户提供恒常现金津贴计划的研究前,会邀请关爱基金在二○二○至二○二一年度向该等住户发放两轮一笔过生活津贴,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及预算发放津贴日期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已在综援计划下提供有期限的失业支援计划,协助近期因疫情而失业的人士,政府会否对失业人士豁免有关综援须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的规定,以便他们可单独申请综援,以及会否向现正领取综援的失业人士发放额外津贴?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行政长官二○二○年一月宣布,政府建议把「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的年龄资格由现时65岁下调至60岁。劳工及福利局和运输署已要求顾问公司在其正进行的全面检讨中,提出切实可行方案以贯彻落实建议。顾问公司将在二○二○年年中完成并向政府提交报告。政府在仔细考虑报告中的各项建议后,会交代上述建议的实施安排。

(二)根据民政事务局提供的资料,扶贫委员会已通过拨款,透过关爱基金于二○二○/二一年度向非公屋住户和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低收入家庭发放两次「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的总拨款额为二十五亿六千五百九十一万元,第一轮津贴发放预计可惠及约105 500个住户(或约272 000人),而第二轮津贴发放预计可惠及约137 150个住户(或约353 600人)。申请按住户人数分阶段进行。第一轮津贴将于二○二○年七月二日开始至十一月三十日接受申请;而第二轮津贴的申请期则由二○二一年一月开始。两轮津贴的金额相同,按住户人数的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4,500元、二人住户9,000元、三人住户12,500元、四人住户14,500元及五人或以上住户15,500元。就资料齐备的个案而言,政府预计津贴可于递交申请日起计两个月内发放。

(三)综援计划提供一个安全网,帮助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及家庭应付生活上最基本的需要。综援申请人均无需为计划供款,但须通过经济状况调查,以确保公共资源用于有真正需要的人士。经济审查以家庭为单位,贯彻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支援的理念。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若个别人士与同住人士经社会福利署(社署)核实他们彼此之间并无经济上的连系,社署会考虑酌情容许有关人士独立申请综援。

  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为香港带来史无前例的挑战,行政长官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宣布第二轮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透过综援系统提供具限时性的失业支援计划,以期在此困难时刻为失业人士提供适时和基本的援助。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四月十八日批准有关拨款。社署会暂时放宽健全人士(包括健全单身成人及家庭个案下的健全成人和儿童)申领综援的资产限额一倍,为期六个月。有关计划会在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生效,即资产限额将于十二月一日起回复正常水平。此外,根据现行综援安排,健全人士住户的自住物业在首12个月宽限期内会获豁免计算为资产。有关安排亦会适用于六个月失业支援计划的申请人。

  另外,香港目前并没有相关系统/制度,以便快速发放失业援助金。这些系统/制度包括(1)即收即付的税务系统;(2)有供款的社会保险制度;或(3)中央公积金制度。如要建立相关系统/制度会需时,不能解目前燃眉之急。作为权宜之计,政府透过综援系统推行上述六个月失业支援计划。此外,雇员如符合《雇佣条例》所订定的条件,可享有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在雇员再培训局的「特别・爱增值」计划中,合资格的失业或就业不足学员在受训期间每月最高可获的津贴已于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起上调至5,800元。
 
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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