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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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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时正在审议一个《决定》,是为了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几天以来,我也看到香港各界,无论是政商界或广大市民,都是高度关注,亦有讨论这件事。很高兴看到很多市民都是很支持今次的工作,亦对于中央要由国家层面进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表示充分理解。
 
  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尤其是近年出现了一些反政府、反内地的力量,这些组织和力量藉着这次事件在过去的周日在网上又发动了一些暴力事件,主要是针对这条法例和明日恢复二读辩论的《国歌条例草案》。暴力事件在港岛区铜锣湾和湾仔发生,特区政府对此强烈谴责,尤其是看到这些暴力分子肆无忌惮,在众目睽睽之下对于持不同政见的人士进行袭击。我对至少两位人士──一位是律师,另一位是女士──在今次的暴力事件中可能做了一些事或说了一些话而被暴徒袭击受伤,在此表示慰问,希望他们早日康复。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我留意到特别一些外国政客说了一些不实的言论,在此想重申三点。第一,有人评论说人大今次授权常委会去制定这法律在香港公布实施的宪制和法律基础是什么。我在此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今次工作的宪制和法律基础是坚实、稳固,是不容置疑的,详细内容大家都可以参考星期日律政司司长在她的网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在昨晚亦因为本地有些法律界人士的失实说法而作出了回应。这次立法工作,我刚才已经说过是从国家层面去进行,不但没有违反《基本法》,而且是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是严格依照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以及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可以贯彻落实,继续维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第二点,我留意有些说法说今次中央的立法工作是代替了香港订立国家安全法,甚至有些人说是绕过香港的立法会,会削弱「一国两制」及高度自治。这种说法是完全罔顾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宪制关系,亦罔顾了国家安全立法是属于中央的事权。这放诸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如此,无论这个国家所行的体制是unitary,即是一个政权(单一制),或是多党制,又或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是属于中央的事权,所以我觉得有这个评论的外国政客或许是持有一个双重标准。我相信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容许在维护国家安全这件大事上有一个缺口或留下一片空白。既然特别行政区经过了二十三年都没有办法在本地进行立法,我亦说过在可见的一段期间亦难以做到本地立法,所以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亦即全国人大出手,是行使了中央的权力和对于香港七百多万市民一个负责任的行为。这是任何基本国家主权的理论和原则都是会坚守的,亦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外国政府没有权干预。
   
  第三个我听到的失实说法,就是说在香港订立国家安全法是会影响居民的权利和自由,甚至会削弱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这些都是颇无稽的说法,因为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西方民主国家都有这样的法例,亦不见得它们有了这些法例就会吓怕投资者,或失去它们国际金融中心或是商业中心的地位。正如我刚才所说,绝大部分的国家都有国家安全法,为什么单单会在香港这一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土地上,有国家安全法就会有这种负面的后果?
   
  事实上,我相信基于近这几天市民的正面反应,都看到订立国家安全法得到的效果与我刚才所说的那些外国政客的评论是刚刚相反,市民会觉得有了国家安全法便可以堵塞了我刚才所说的国家安全缺口,大家会在这里生活得更安全。人大今次立法《决定》只是针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分别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外国及境外干预香港特区事务,所以打击的只是极少数会做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分子。换句话说,保障的是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爱好和平的香港市民,他们会依法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及生命财产的保障。同样,对于国际投资者,尤其是近年我以行政长官身分接待很多海外的商界领袖,在外访期间亦见了很多商界领袖,他们希望的投资环境是一个安稳的环境、是一个他们可以将家人带来生活和居住的安全环境,所以订立国家安全法其实是有助巩固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上星期五公布时,大家很担心,股市跌了千多点,但我留意到昨天的股市已经回复平稳;今早我离开写字楼前,甚至升了百分之一,所以对于担心订立国家安全法影响香港商业、经济的地位亦是过虑。
   
  这次中央立法的决心是坚定的,势在必行,我和特区政府亦会全力支持和全力配合。
   
  第二件事想跟大家说的是由昨天开始接受申请的「保就业」计划(Employment Support Scheme)。在开始接受申请的首日,即截至昨天的午夜十二时,我们收到超过四万八千份雇主申请,估计占我们认为合资格的雇主百分之十八;自雇人士提出的申请超过四万二千份,占我们估计的合资格自雇人士百分之二十。对于雇主和自雇人士有这种热烈反应,我们表示高兴,因为这正是我们希望透过「保就业」能够做到的效果—就是防止失业情况恶化。尤其感到安慰的是我们整天的网页运作非常畅顺,很多申请了的雇主在访问时都认为程序简单,大概花十分钟就可以完成向政府提交一个相当重要、涉及相当大额款项的申请,而以往的申请相对都是比较麻烦。我们会尽快处理这些申请,务求在收到申请三至四个星期内就可以批出这些款项。雇主接受这个工资补贴是须要作出承诺,在此容许我不厌其烦地再提醒成功申请了「保就业」计划工资补贴的雇主须作的两大承诺:第一,在接受补贴期间──第一期是六月、七月、八月──不能裁员;而且全数来自政府「保就业」计划的补贴金额要用于它的员工工资。
   
  第三件事想说说最新的疫情情况。疫情是放缓的,过去一个月,我们有二十天完全没有个案,是零个案;除了在五月十三日有一宗涉及三个本地居民的本地个案,其他零星个案都是输入个案。从这个疫情的最新评估,我们明显应该进入张弛有度、比较放松的方向,我昨天就着「抗疫四月」的报告亦提出了我们要循着这个方向去做。至于要怎样做,力度要再作评估,要留意公共卫生的情况,以至经济影响和市民的接受程度。由明天(五月二十七日)开始,学校会分阶段复课,先是高中的中三、中四、中五,我希望一切顺利,在此我特别多谢很多学校的校长、办学团体和老师,为恢复上课做了大量准备。
   
  我在此公布多两个放松的措施。第一,禁止四类商业处所营运的指令,五月二十八日午夜到期──因为我们上一次只是延伸了七天──我可以在此公布,稍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将发出指令,让他们重新营业,但当然要满足一些预防措施,像其他如食肆或健身中心,这四类处所都要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四类处所包括卡拉OK场所、夜店或夜总会、浴室和派对房间,是属于我们循序渐进恢复社会和经济的日常活动。第二个措施是自从三月二十五日起,我们暂停了在香港国际机场的转机服务(transit service);在六月一日,香港国际机场将会适度恢复乘客转机服务,但顾名思义只是转机服务,并不涉及入境和入境限制。
 
记者:林太你好,想问特首你上星期说过,「港版国安法」相信主要由本港的执法机构执法,那么有没有说次要是由哪个机关执法?连日来都有一些人大政协「放风」说是国安来香港执法,市民都很忧虑是谁监管他们的权限,或者有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另外有人质疑特首你未必会将国安法直接颁布实施,而会用本地立法的方式立法,你有没有什么回应?这事情是不是真的?星期日很多市民都出来表态反对国安法,在现时社会气氛下,你怕不怕再推国安法又会演变成另一场反修例风波?你刚才亦说到中央今次有坚决的决心,亦都势在必行,但若再有一次类似修例风波事件,你自己评估香港是否承受到?另外,对于你自己在任内推《逃犯条例》令局面演变成这样,你有没有一个歉疚?
 
行政长官:一连串的问题。针对有关今次由国家层面、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人大常委会去制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未有详细的情况。正如在人大副委员长的说明中,今次采取的步骤是「两步走」,现时我们在「两步走」的第一步,即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这个工作。这个工作的内容在《决定》的草拟文本内是写得很清楚,一共有七个条文,亦有附以在《说明》里五大基本原则。现阶段我只能够向大家说,就是这些目的、宗旨和原则,有关详细情况要去到「第二步走」,即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草拟法律时他们会怎样制定这些法则。
 
  特区政府的配合工作就是不断反映香港的具体情况,这个亦有在《说明》里说的,在「第二步走」草拟法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是需要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我相信若说谁人了解特区的具体情况,特区的官员包括我本人应该是在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去了解和反映这些具体情况。在现阶段,我不能够具体回应执行的细节,但在五大原则里是包含了一些令大家应该很放心的事情,就是所有的执法机构都是要依法办事,都是不可以影响市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方面是写得非常清楚。如果订立出来的法律或是执行机制违反了这些重要原则,当然会引起很大的反弹。
   
  至于你说还有没有本地立法的空间?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五月二十八日审议通过了这个《决定》,这个《决定》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决定》正正就是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放进《附件三》,然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和实施,是非常清晰的,并不存在空间有任何揣测是否还会有另外一个方法在香港实施这个国家安全法。
   
  刚才我已经主动说过,在过去一年,香港受到很多暴力事件、鼓吹「港独」事件、外国干预事件的重创,这亦是一个原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够再拖延有关完善国家安全的法律和执行机制的工作。这个工作在本地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不能做到,但我们是不能够放弃的,因为涉及的是国家安全,不单止是七百五十万人的安全,亦是整个国家十四亿人民的安全,所以由国家层面、中央来做是理所当然。如果有反对,我们都只能够依法处理这些反对的违法行为,并不会退缩。正如我刚才所说,中央有决心、势在必行,特区政府亦会坚定我们的立场全力支持和作出配合。
   
  过去一段日子,我们学懂的事,就是我们在香港这么艰难的政治环境里,尽管有一些有利于香港长远发展的立法工作或政策工作,都是举步维艰。你如果看看我们现时在立法会等待审批的法律、正在等待拨款的项目,是恒河沙数,是非常多,每一件事都是对香港有利,但都没有办法进行。有时候没有办法进行,我也唯有接受现实,但这并不等于我们会放弃。我可以对大家说,在未来两年多里,我都不会回避一些艰难的事情;如果艰难的事情对香港有利,我和我的团队都会迎难而上。多谢。
 
记者:林太,你好,想问特区政府就着「港区国安法」会怎样做好解说工作?还有二十三条有没有立法时间表?谢谢。
 
行政长官:正如全国人大的《决定》草案和《说明》里清楚指出,这次由国家层面进行订立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并不取代《基本法》二十三条,所以仍然有要求特别行政区──不只是政府,我在说的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仍然有责任落实《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工作。你问这工作有没有时间表,我刚才已经承认过去二十多年也做不到,今天亦因为情况越来越恶劣,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越来越猖獗,所以要先由中央做这工作。当然我希望我们很快会见到我们有这条件、有这氛围能够在香港进一步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工作。
 
  至于你第一部分的问题,有关这次订立国家安全法的解说工作,这是非常重要的。这亦是过去一段日子,我们学习了政府的宣传、推广、文宣工作都有改善空间,但最终亦要绝大部分香港市民认同我们这工作。我留意到在《决定》的草案里,亦要求行政长官往后要就着我们推广国家安全、执法、其他工作定期报告;换句话说,即使这法律订立后,不等于事情结束,我们要持续长期有效地让市民了解国家安全为什么与自己息息相关。其实自从国家订立了国家安全日,我们在香港先后两年都举办了一连串的国家安全宣传推广活动,但我同意是大有增加的空间。这些宣传推广教育活动既可以在学校层面做,亦可以在社会层面做,总之希望做到每位香港市民都完全了解如果国家安全受损,其实他们日常想见到的安稳生活亦很难做得到。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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