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跨国领养(缔约国)(修订)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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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宪报刊登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根据《领养条例》(第290章)第20D条作出的《2020年跨国领养(缔约国)(修订)令》(《修订令》)。
《修订令》在《跨国领养(缔约国)令》(第290章,附属法例C)的附表中加入海牙《关于跨国领养的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公约》)的八个缔约国,以使《公约》就根据《公约》提出的申请,而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与该八个缔约国中任何一国之间进行的领养。该八个缔约国为贝宁共和国、科特迪瓦共和国、加纳共和国、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洪都拉斯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纳米比亚共和国及赞比亚共和国。根据《公约》,《公约》对香港特区与该八个缔约国之间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贝宁共和国 | 二○一八年十月一日 |
科特迪瓦共和国 | 二○一五年十月一日 |
加纳共和国 |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
圭亚那合作共和国 | 二○一九年六月一日 |
洪都拉斯共和国 | 二○一九年七月一日 |
吉尔吉斯共和国 |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
纳米比亚共和国 |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
赞比亚共和国 | 二○一五年十月一日 |
《公约》列出跨国领养的国际合作框架等事宜,其在香港的实施情况由《领养条例》规管。现时实施《公约》的国家有102个。
完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