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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塘混凝土厂房再次违反牌照条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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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位于油塘东源街属于「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混凝土厂房,因再次未有遵从牌照的规定运作,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2,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去年九月进行突击巡查,发现该厂房外有大量带有沉淀物的污水积聚,影响周边环境。经现场详细调查及搜证后,确认污水自混凝土厂内的车辆清洗设施流出,违反指明工序牌照的规定,遂向涉案的「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检控。

  按《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牌照规定,混凝土厂必须加强清洗混凝土车避免尘埃飞扬,以及不可有带沉淀物的污水由厂内车辆清洗设施流出厂房外。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混凝土制造业界必须严格遵守牌照的规定,妥善管理及操作混凝土工序,并采取最佳可行的缓解措施,以免污染环境及影响周边居民。

  凡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牌照规定,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再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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