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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部分《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
  政府将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订刊宪,以放宽部分就餐饮业务、表列处所及在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这些措施由二○二○年五月八日起生效,为期十四日至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五日)表示:「考虑到本港过去数周就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及确诊个案数字越趋稳定,以及采取张弛有道(suppress and lift)策略控制疫情,我们认为现在是合适的时机放宽部分减少社交接触的措施。」

最新措施的主要规定

  根据第599F章及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订,最新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如下 –

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

(1)就餐饮处所,在任何餐饮处所内可同坐一桌的人数由四增加至八。早前公布的其他规定(见附件一)将继续生效,包括桌子之间最少有1.5米距离和除饮食时外须佩戴口罩等。任何处所内的卡拉OK活动继续暂停。

(2)就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第53(1)条所界定者),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处所(或其范围)(即酒吧或酒馆)容许恢复营运 –
(i)在任何时间,顾客人数就处所及(或其范围)而言,均不得超过该处所及该处所范围的通常座位数目的50%;
(ii)不论营业时间如何,在其内均不得有多于4人同坐一桌;及
(iii)在其内不得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

(3)容许以下符合条件(摘要见附件一)的表列处所恢复营运–
(i)游戏机中心;
(ii)健身中心;
(iii)游乐场所;
(iv)公众娱乐场所;
(v)美容院;
(vi)按摩院;及
(vii)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及

  符合条件(见附件一)的会址可继续营业。

(4)要求以下表列处所必须在14日内继续关闭–
(i)浴室;
(ii)派对房间;
(iii)夜店或夜总会;及
(iv)卡拉OK场所。

就羣组聚集

(5)放宽在公众场所进行羣组聚集的人数限制由四至八。

(6)扩阔现行豁免羣组聚集的范围(见附件二):(i)涵盖司法机构的不同职能;(ii)婚礼的人数限制由20增加至50(婚礼上不可供应食物或饮品);及(iii)涵盖按照任何条例或规管该公司的运作或事务的其他规管性质文书举行的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议。会议上不可供应食物或饮品,而每个房间或区隔范围容纳不多于50人。

(7)为了使第599F章及第599G章互相配合,根据第599F章第8条发出的指示可以营业的表列处所举行的羣组聚集,不受第599G章的羣组聚集人数限制(不多于八人)所限。

  发言人补充:「上述措施已平衡保障公共卫生、经济影响及社会接受程度等因素,一方面维持部分减少社交接触的措施,另一方面预留空间恢复社交活动。政府会因应疫情的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

  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第599F章的法定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任何人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组织受禁羣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根据第599G章均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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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3时53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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