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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资助计划」将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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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透过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健身中心资助计划」(计划)将由五月四日至六月三日接受申请。
   
  计划旨在为每所合资格的健身中心提供一次性10万元的津贴,以纾缓有关处所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规例》)(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而关闭所引致的财政困难。
   
  计划的申请资料已上载至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tc/aef_fitness_centre_subsidy_scheme)。申请表格及指引可于该网页下载。
   
  申请的审核工作会于申请期内同步展开,政府会因应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予以考虑。为免延误审批,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

  民政事务局已委托中国香港体适能总会协助推行本计划。如对计划及申请手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302 9089或电邮至subsidy@hkpfa.org.hk查询。
   
  根据《规例》,健身中心指任何处所提供运动器械或器材以供使用及/或就改善体能(包括健体、舞蹈、瑜伽、普拉提或伸展运动及武术)提供建议、指导、训练或协助。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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