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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条例》修订公告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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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份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的公告将于四月十七日刊宪,并于四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须修订《税务条例》下有关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的实施安排,以落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建议。这对香港保持竞争力和维持国际金融及商业中心的地位,尤为重要。」

  《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第50A条)公告》旨在扩阔合伙控权人的定义,而《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附表17D)公告》则涉及财务机构识辨控权人的具体要求。有关修订让香港的自动交换资料立法框架与现行的国际标准一致。

  香港自二○一八年九月起落实经合组织的要求,进行自动交换资料,以加强国际税务合作。申报财务机构须按照《税务条例》相关规定,向税务局提交财务帐户资料,供税务局与其他税务管辖区交换。
 
 
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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