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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抗疫措施及「保就业」计划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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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四月九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抗疫措施及「保就业」计划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想问你刚才提到,如果申请工资补贴但期间减薪,其实变相令补贴予雇主的比例大于一半这个数,甚至可能八、九成。政府会否思考填补这个漏洞?抑或很乐观相信有透明制度已经足够?雇员会留意有关数字。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第一,这个不是漏洞。「保就业」计划在设计上要考虑几点。我们谈的补贴50%的工资,并非一定要求雇主在未来数月用作支付一半工资,这个一定要搞清楚。这是一个工资补贴,我们以50%作为计算基础,是以一个指定月份的工资作为计算标准。我们很难要求一个雇主,可能其生意额下跌九成,只能支付一成或两成工资,而我们没有影响其生意(改善),只能补贴其工资,所以不能够要求他支付(原来)百分之百的工资予雇员。当然,如果雇主领取政府的钱,我们要求他的条件是一定要全数支付员工,和不可以减少任何「人头」(员工人数),这就是该计划的条件。
 
  当然有朋友表达意见,我们应该审查每一个申请者的经营情况,是否受疫情影响、影响多少,才发放工资补贴。如果要就数十万宗申请逐一审查其经济、营运情况,我相信需要的时间相当之长,行政费亦相当之大。
 
  这次设计整个防疫抗疫基金,我们希望制度能够很快推出,而是简单去做,亦不涉及太多行政程序。正如我刚才在电台节目说,因为该计划的条件是提供该笔钱予雇主,以全数支付雇员,实际上不排除可能有情况要加人手,甚至可能要加薪,这个我们都乐见其成。因为我们不会看其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去做,当然我也相信很多雇主如果根本不受疫情影响,也不会申请该计划。若他申请,就要确保符合刚才说的两个条件。
 
记者:虽然计划的原意是不希望雇主裁员,但有些雇主裁员的方式不是直接裁员,而是要求雇员自动离职。这样他能否领取工资补贴?有没有监察?有没有办法监察这些雇主?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如果雇主聘请少了人,这即是裁员;他可能是用了一些方法令员工走,便聘请少了人。我们要求雇主不能够减少所聘人数,他就要想办法留住员工,甚至重新聘用员工,所以我们并非检视每名员工,因为若要检视一、二百万名员工的情况,计划的申请程序及整个系统的设计都要十分之长的时间。
 
记者:另外,想问自雇人士方面,是否只有7,500元的一笔过资助?假设很多自雇人士未必有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账户,现在才申请账户,还可否领取资助?保险业方面,有不少人均属自雇,佣金如何处理?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自雇人士的而且确五花八门,每个情况都不同。因为自雇人士的薪酬有多少,完全靠他自己提供和申报,所以基本上亦无从去查。如果届时我们发现有些个案可能甚至涉及欺骗成分,调查也相当困难。所以在设计向自雇强积金供款人士提供一笔过资助的部分,就要更加简单,现时基本的初步构思是基于其在二〇一九年有否供款而发放,供款可能也不稳定,所以我们会看二〇一九年的情况而提供一笔过资助作补助,这是自雇人士的情况。
 
  当然你提到有很多自雇人士可能收取现金为工资,可能因为不欲报税或其他原因——很抱歉,若不报税、不供强积金,这次计划未必帮到他。不过我们知道有些情况相当困难,譬如学校营办课余活动,一些音乐、体育或艺术导师,这次因为学校停课,他们没有任何收入。所以我们亦有一次过资助,教育局会提供一次过资助予学校作为补助。
 
  但当然正如特首昨日(四月八日)所言,我们在设计抗疫措施时,因为没有一个包括全香港「打工仔」的制度和系统,只能够以最大(覆盖)的项目,包括强积金或其他ORSO Scheme(职业退休计划),以提供工资补贴,固然不能够做到滴水不漏。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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