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加紧巡查各减少社交接触规例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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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六日)呼吁市民继续配合政府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在社区传播的风险而实施的临时措施,减少外出及避免聚餐或聚会等社交活动,并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以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已于三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生效,分别规管有关餐饮业务和十二类有较高病毒传播风险的处所(即表列处所)的营业及运作模式;以及禁止市民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四人的群组聚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已根据该两条规例发出相应指示。
 
  政府发言人表示:「减少社交接触是延迟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关键。各有关执法部门已加派人员在各类公众地方巡查,以口头解释、劝喻或警告,及发出定额罚款告票,提醒有关处所的营运者及市民配合规例要求。」
 
  「在过去周末期间(即四月四日凌晨零时时至四月六日凌晨零时),警方根据第599G章向在公众地方群组聚集下棋的六名市民发出定额罚款告票,有关个案涉及有市民致电999投诉,警方根据有关条例发出告票。同期,各部门就有关条例进行4 114次巡查,并发出905次口头劝喻。」
 
  根据第599F章有关餐饮业处所的指示(包括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要求酒吧及酒馆于四月三日起停业十四天的最新指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进行4 587次巡查和发出175次口头劝喻,卫生署则进行40次巡查及发出两次口头劝喻,警方作岀562次巡查和发出44次口头劝喻,而民政事务总署则进行27次巡查。

  至于有关表列处所的指示,食环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民政事务总署和警方则在其负责的表列处所分别进行54次、46次、27次和28次视察。

  政府强烈呼吁市民避免到可能存在较高传染风险的处所,相关业界亦应为公众卫生着想作出调节,降低顾客染病的风险。

  政府再次提醒,如任何餐饮业务负责人和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599F章下的规定,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根据第599G章,任何人参与或组织被禁止的群组聚集,或明知而容许在其拥有、控制或营运地方进行该群组聚集,均属犯罪。参与受禁聚集者可被定额罚款2,000元,而若经法庭定罪,组织或容许受禁聚集进行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卫生署会密切留意最新情况,并透过媒体、政府的「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页(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发布最新资讯。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健康资讯的查询,可致电卫生防护中心热线2125 1111或2125 1122(每日上午八时至午夜十二时运作)。



2020年4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