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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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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发表以下声明:

  「社会现正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所带来的种种挑战,其严重程度及影响之广均前所未见,司法机构当然亦未能免于病毒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自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法庭聆讯开始延期(即「一般延期」的开始)以来,各级法院因而受影响的案件数目占全年案件量接近百分之十八。由于目前情况对司法工作造成严重影响,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律政司及其他众多有关的各方──当然还包括全体香港市民,都非常关注因此而引起的变动和不便。

  这段期间,不少组织和人士(包括之前所提到的组织和人士)集思广益,协助司法机构制定和策划合适的措施,我非常感谢他们的建议和帮助。由最初开始,司法机构一直积极计划并采取行动,处理因疫情影响法院运作而带来的问题。法官、司法人员及司法机构的员工亦努力不懈,配合司法机构在这方面的工作。

  然而,因应事态最新发展,过去数天有人关注到一般延期此刻仍未能确定会持续多久;而假如法院在可见将来仍未能恢复正常运作,司法机构打算推行什么进一步的措施以缓解现时情况。我既明白亦有着同样的关注。因应本港公共卫生情况的进展,司法机构原计划在刚过去的周一(三月二十三日)恢复法院内各项正常活动。很可惜,由于过去数天发生的事情,这计划无法实现,而我们亦须紧急宣布一般延期安排须继续再维持两星期,这情况亦令司法机构须立即考虑如何处理再次暂停的法庭服务。在此,我希望向大家重点説明我们在这方面一直进行的工作。更详尽的细节已载于今天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发出的资料文件内。此外,有关资料文件亦载有自一般延期安排以来,我们所进行的工作细节。大家请参阅有关资料文件。

  直到现在,我们采取了较保守的做法以订定一般延期期间聆讯案件的类别。除了一些具特殊性质的聆讯外,在这期间进行的聆讯主要是紧急和必要的聆讯。我们采取这种做法是基于公共卫生及安全的考虑,因为法院大楼经常会有许多人聚集,因此病毒扩散有非常实在的潜在风险。况且法院大楼不单是进行法庭聆讯的地方,亦设有登记处和其他服务设施,使用这些服务所涉及的人数甚众。我们在决定采取哪些做法来应对目前情况,公共卫生及安全始终是至关重要的考虑。

  尽管如此,我们一直急切地探讨采取其他方法,务求在无损法庭使用者、我们的员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的情况下,能在这期间提供更多法庭服务。例如,很多法官一直主动进行案件管理工作(如给予适当指示),并以书面方式作出裁定(从而免却诉讼各方亲身前往法庭应讯)。再者,司法机构正积极考虑以使用不同的科技,例如电话、视像会议或同类视像设备来听取陈词,并扩大法庭聆讯范围(即不限于紧急或必要的事宜)。有建议指,司法机构可更广泛地利用资讯科技来应付目前的情况,我大致上同意这个做法。唯一要指出的是,若要采用这些方式以便利聆讯进行,前提是这些方式要有充分的后勤配合,亦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符合适用的法院规则及程序。此外,资讯科技方面的保安问题亦必须解决。

  我谨向社会各界保证,如一般延期安排必须延长,令法庭事务于更长时间后才能恢复正常运作,司法机构定会全力应对有关情况。我们过去曾与有关的各方开会商议,将来我们会继续进行这些会议。然而,我们不可忽略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现时社会正面对一项公共卫生及安全的挑战;司法机构在考虑采取最佳做法时,定会时刻谨记要顾及公众、法庭使用者、司法机构的员工和法官的健康和安全。我希望一切早日恢复正常,但若一般延期安排必须继续的话,我们将竭尽所能,让法院在切实可行和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运作。」
 
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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