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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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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刊登宪报,订立《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14天的强制检疫安排由只适用于内地抵港人士扩展至澳门及台湾的抵港或过去14天曾于该地逗留的人士。
 
  配合自二○二○年三月十九日生效的《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修订规例》的实施代表所有未受豁免的抵港旅客将接受强制检疫。这项措施将进一步防止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香港散播。
 
  《修订规例》将于明日(三月二十五日)零时零分生效,有效期与《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相同(即至二○二○年五月七日午夜十二时)。
 
  其他与第599C章有关的强制检疫安排将继续有效,包括政务司司长可豁免部分符合指定条件的类别的人士接受检疫及罚则。违反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修订规例》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条例》)(第599章)而订立。《条例》第八条列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订立规例,以保障公众健康。
 
  政府于二○二○年二月七日刊登宪报,订立《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定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天期间,从内地抵港或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
 
  鉴于全球各地的疫情正迅速蔓延,各地个案数字不断上升,卫生防护中心强烈呼吁市民应避免所有非必要的外游计划。
 
  卫生署会密切留意当地的情况,并透过媒体、政府的「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页(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及卫生署网页(www.gov.hk/ncv)发布最新资讯。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健康资讯的查询,可致电卫生署热线(852)2125 1122(每日上午八时至午夜十二时运作)。
 
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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