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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东和福建港人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将优先处理四月底或以前有药物需要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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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今日(三月二十日)宣布,为广东省和福建省有紧急药物需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的优先处理范围,将扩展至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或以前耗尽药物的求助个案。  

  政府发言人表示,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下称「规例」),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间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须接受强制检疫十四天。在强制检疫措施下,一些身在广东省及福建省的港人不能如常来港覆诊或在领取处方药物后即日返回内地。这些人士在港的家属,即使可以代为取药,亦未能透过一般邮递服务把处方药物送往内地。为解决他们面临处方药物不足的情况,特区政府已于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推出特别计划,为居住在广东省和福建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并优先处理三月底或以前耗尽药物的求助个案。计划只限送递港人所需用并由注册医生处方的药物,而不会送递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非医生处方药物及中药)。

  截至三月十九日,特别计划已为超过2 600位有需要的港人安排送递处方药物。发言人说:「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我们会继续为广东省和福建省有紧急药物需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并优先处理处方药物将于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或以前耗尽的个案。」

  有需要的市民可致电社会福利署24小时热线(电话:2343 2255)查询,或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期间致电工联会香港办事处的热线(电话:3652 5833)查询。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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