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通过临时拨款决议案发言全文
*****************************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通过临时拨款决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的议案。
 
  这项动议旨在申请临时拨款,以便政府在二○二○年四月一日新财政年度开始至《2020年拨款条例》实施的一段期间,继续获得所需资源以便提供各项服务。这是沿用已久的必要程序,具体安排亦与近年一致。
 
  按照今年财政预算案的时间表,立法会将于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的会议上恢复《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因此,《2020年拨款条例》将不会于该日期前实施。为确保在今年四月一日新财政年度开始时,政府不会因缺乏资源而需要停止包括教育、社会福利、医疗卫生、保安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我们有需要提出这项动议。
 
  根据二○二○至二一年度开支预算所列的备付款额,我们按照决议案第四段的规定,决定每一分目所申请的临时拨款额。综合各分目的需要,我在致辞文本的注释中提供了每一总目之下的初订临时拨款额。总体而言,临时拨款额可应付政府约两个月的运作需要。在《2020年拨款条例》实施之前,政府可动用的临时拨款额合计为2,158亿6,571万3千元,约相当于《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下拨款总额6,272亿3,390万1千元的百分之三十四。由于非经常开支分目属不定期及数笔过的款项,申请的临时拨款额为预算草案所示备付款额的百分之一百。因此,二○二○至二一年度非经常开支的拨款上升令临时拨款额占拨款总额的整体比例提升了。
 
  在不超越上述临时拨款总额的情况下,财政司司长可根据这项决议案,更改任何开支分目下的临时拨款额,但更改后的款额,不得超过在二○二○至二一年度开支预算中为有关分目所预留的款额。为了增加透明度,一如往常,倘若财政司司长需要行使这项权力,会在政府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中反映。
 
  政府每天均要支付大量开支项目。以二○二○至二一财政年度第一个星期,即四月一日至七日为例,我们要支付的其中一些开支包括:
 
(i)给予医院管理局约62亿元的资助金;
(ii)向约12万个综援受助家庭及约14万名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士发放合共约13亿元;
(iii)向教资会资助大学发放约17亿元补助金;
(iv)向职业训练局发放约8亿元资助金;
(v)向约760所幼稚园发放约7亿元资助金;以及
(vi)向退休公务员发放约8亿元退休酬金。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支付合约员工的薪金和供应商的应付帐目等等。
 
  政府部门及银行需要最少两至三个工作天,才能处理大量以自动转帐方式支付的开支。我们也需时数天完成通过临时拨款议案后的法定程序,包括刊登宪报及签发临时拨款令等所需的程序,方能令政府部门可于四月一日起如常支付所需开支。
 
  为确保政府能如常动用所需的资源继续为市民提供服务,我希望议员今天支持这项动议。事实上,如未能及时通过临时拨款决议案,政府的持续运作会受到实质而严重的威胁;公营机构、资助机构、商界以至最终所有依赖政府服务及拨款支持的人士,都会感到忧虑。
 
  在《2020年拨款条例》获得通过并实施后,临时拨款将会被纳入其下。
 
  主席,我谨此提出议案。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9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