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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惩教署生产的过滤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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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碧云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本年二月一日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前,惩教署有向某些非政府机构供应其生产的口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惩教署去年生产的口罩数量;当中供应给非政府机构的数量,并按非政府机构名称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非政府机构须否就获供应的口罩支付费用;若须,厘定收费的准则为何;若否,政府有否设立机制监察该等口罩的使用情况,以防止该等口罩被出售图利或转交非指明使用者;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惩教署生产的过滤口罩主要供应给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并由物流署分发给政府部门使用。就黄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二○一九年,惩教署平均每月生产约110万个过滤口罩,主要供应给物流署。此外,亦有社福机构、学校等非政府组织向惩教署购买口罩,全年合共约12万个,约占整体产量不足百分之一。由于购买口罩的非政府机构详情涉及第三者的资料,惩教署不便披露。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部门对过滤口罩需求急增,因此自二○二○年一月起,惩教署已停止承接物流署以外的订单。此外,罗湖惩教所口罩工场亦逐步提升至24小时运作,并征集超过1 200名休班及退休惩教人员,以志愿形式参与口罩生产,令每月产量增至约250万个口罩,当中约180万个供应给物流署,其余约70万个交由相关部门(即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政府产业署、海事处及香港海关(就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分发给政府外判清洁工友。
 
(二)向非政府机构出售的口罩的定价以成本厘定,每个约一毫三仙。出售后的口罩,其处理由购买的非政府组织负责。
 
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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