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防疫抗疫基金」下「零售业资助计划」计划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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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已预留五十六亿元拨款推行计划,预计可惠及约70 000家零售商户。每家合资格零售商户可获得一次过八万元的资助,第一期资助将于四月内发放。
计划涵盖向一般大众销售实体货物,供个人或家庭消费或使用的商户,而在转售过程中,货物并无涉及加工改造。计划采用政府统计处进行各类经济及就业调查时对零售业的定义,并符合相关的国际行业分类。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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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详细申请资格如下:
- 在香港拥有固定地址及独立营运的实体商店,主要及实质业务为零售的商户;及
- 于二○二○年一月一日前已经开业并于申请当时仍在营业的商户。
计划下合资格的零售商户并不包括:
- 领有由食物及环境卫生署签发的食肆、食堂、小食店、新鲜粮食店、食物制造厂、面包饼食店、烧味及卤味店牌照的商店;
- 小贩(包括持牌小贩);
- 流动摊档、没有设有独立收帐系统的百货公司专柜;及以六个月以下的短期租约形式营运的商店;及
- 只从事邮购、网购或以直接行销形式进行销售活动的零售商店。
零售集团或连锁零售商店(隶属同一商业机构并以同一商业登记经营)在计划下可获得最多三百万元的资助(即不可获得多于38间分店的资助额)。
商户需提供证明文件以核实申请资格,包括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及另外两类近期帐单/结单,例如强积金供款结算书、租单及水、电、煤气费帐单等。
网上申请系统将于三月二十三日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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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委托香港贸易发展局协助推行计划。为方便商户申领资助和提升审批效率,计划只接受商户于专属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网上申请系统将于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早上九时开始运作,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四月十二日(星期日)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在三星期的申请期内,商户可透过个人电脑或智能手机直接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商户无需急于在申请期首天递交网上申请,因为计划并非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处理。
社会企业(社企)营运的零售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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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亦同时涵盖由社企所经营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实体零售商店:
- 载列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编制的《社企指南》;或
- 获香港社会企业总会颁发社企认证;或
- 受惠于政府资助,如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和「创业展才能」计划。
合资格社企的零售商店需于二○二○年一月一日前已经开业并于申请时仍在营业。
由社企营运的零售商店或未有进行商业登记,社企所经营的合资格零售商店需直接联络社联以取得其签发的证明书及递交申请表。该些零售商店不能透过网上系统提出申请。
查询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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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专设热线(1836 111)及电邮(enquiry@retailsubsidy.hk)由今日(三月十六日)起开始运作,方便商户查询计划的详情。
完
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00分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