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公布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三月十四日)宣布,随着三月九日起分阶段和循序渐进地重开法院登记处及办事处,土地审裁处登记处及裁判法院的登记处和办事处亦会在三月十七日(星期二)重开。
为减少人流,已重开的登记处的部分事务在重开初期仍需继续暂停。因此,土地审裁处登记处的部分服务将继续暂停。
司法机构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登记处的事务处理量及对人流管理的影响,并视乎当时的公共卫生情况是否许可,以决定所有已重开的登记处的暂停服务可否于三月二十二日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结束前逐步恢复。就此,以下的高等法院登记处服务会由三月十六日(星期一)起恢复:
(一)提交及存档自愿破产呈请;及
(二)注册持久授权书及提交相关文件。
所有已重开的法庭登记处和审裁处登记处继续暂停事务的更新资料,已列于附件中,并已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
法庭及审裁处的登记处一般将逐步重开,司法机构会作出特别安排,让登记处有序及有效地处理存档及其他事务。此外,由于预期重开初期会有大量人士前往土地审裁处及裁判法院的登记处和会计部办理存档、付款及其他事务,司法机构会采取措施,在重开初期适度扩大登记处/办事处的事务处理量(措施可能持续至三月二十日),以及管理人流。司法机构呼吁诉讼人及法律代表不需急于登记处重开的首数天前往办理存档、付款及其他事务,除非有关事务非常紧急,并必须于重开的首数天完成。
任何诉讼人或法庭使用者如因紧急原因需使用已重开的登记处继续暂停的事务,可向相关法院提交理由作出书面申请。
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
司法机构经慎重考虑,在平衡公共卫生考虑与有序重开登记处后,会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及佩戴外科囗罩,才会获准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司法机构会经常检讨相关情况,并在适当时推出新的预防措施。
为管理人流,司法机构会适度实施特别措施,包括排队和引入派筹和分流系统,以管理法庭使用者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内的秩序。最新的安排详情会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法庭使用者应密切留意司法机构网页发布的最新资料,并到法院大楼处理事务时,听从司法机构职员和保安人员的指示。
查询及资讯更新
———————
有关一般查询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致电以下热线:
- 一般查询:2869 0869
- 终审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遗产承办:2840 1683
- 区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执达事务组:2802 7510
- 法庭语文组:2388 1364
司法机构会继续把最新资讯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包括审讯案件表、司法机构因应公共卫生考虑所作安排的信息和法庭使用者在一般延期期间到访法院大楼应注意的事项。法庭使用者请按需要参阅最新的网页资讯。
完
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0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