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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公共服务安排
  为配合政府昨日就部门工作安排的公布,屋宇署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宣布,该署会在实施针对性措施减低社交接触和采取预防感染措施的前提下,有秩序地由下星期一(三月二日)起逐步恢复更多公共服务。有关服务主要是处理楼宇安全及僭建物的举报、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建筑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注册事宜、为发牌机构提供谘询服务,以及推行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和楼宇更新大行动2.0的相关工作。就此,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

  设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二楼的楼宇资讯中心,及设于地下的收件处及一般查询处,将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重新开放,分别提供查阅和复印私人楼宇记录的服务、接收市民提交的有关文件,以及处理查询。为减低社交接触,该署会限制同一时间可接受服务的人士数目。此外,该署亦会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半至下午五时半于屋宇处总部地下设置投递箱及投标/报价箱,以支援柜台服务。

  根据过去两星期的经验,屋宇署会加强设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7楼屋宇署拓展部办事处的收发处柜枱服务,即设置该办事处的投递柜枱将于星期一、三及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二时半接收新建筑工程的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而收发处并会预约申请人于星期二或四取回已处理的图则及相关文件。

  所有屋宇署办事处的会议室(但不包括用作进行符合法例要求重要会议的,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及会面室将继续不会开放予公众,直至另行通知。

  该署呼吁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屋宇署的公众服务外,应尽量减少亲身到访屋宇署办事处。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电子资料。
 
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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