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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上载受强制检疫人士居所的大厦名单
  卫生署今日(二月二十八日)表示在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上载了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受强制检疫人士居所的大厦名单。
   
  由二月八日起,除了在《规例》下豁免人士外,卫生署向由内地抵港及在抵港前14天内曾到访内地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发出强制检疫令,至今绝大部分受检疫人士是香港居民并在家中接受检疫,少部分人士分别在酒店或在个别情况下入住检疫营(曹公潭户外康乐中心及西贡户外康乐中心)接受检疫14天。
   
  措施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受检疫人士必须留在居所接受检疫14天,从而减少两地的双向跨境人流。受检疫人士期间不能离开香港。受检疫人士每天要自行量度体温,以监察个人健康状况。如他们出现发烧或其他症状,可透过卫生防护中心的电话专线联系,经评估后如有需要会安排送院处理。

  在家中、酒店或检疫营接受检疫人士入境时都没有病征及通过体温检测。他们并非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亦没有在抵港前14天内曾到访湖北省。直至目前为止,所有接受以上强制检疫人士于检疫期间并没有出现任何确诊个案。
   
  受检疫人士必须严格遵守检疫令,如有违反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25,000元。措施实施至今大部分受检疫人士都自律留在居所,政府亦已采取了一系列监察措施,包括纪律部队人员协助上门进行突击检查,以及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透过通讯软件的实时地点分享功能和电子手带去确定受检疫人士留在居所。
   
  此外,卫生防护中心已在其网页提供个人及环境卫生指引(www.chp.gov.hk/files/pdf/nid_guideline_general_public_chi.pdf; www.chp.gov.hk/files/pdf/advice_for_properties_management_for_nid_of_public_health_significance_chi.pdf),以助市民及物业管理公司掌握最新资讯。
 
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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