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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选民登记运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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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年选民登记运动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展开,目的是提醒已登记选民尽快向选举事务处更新其登记资料,以及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为选民。
 
更新选民登记资料
 
  选举事务处高度重视选民登记册的准确性。已登记的选民(个人或团体)的登记资料如有改变,应按法例的要求于四月二日或之前使用指定表格通知选举事务处,否则有关改变将不会在今年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即地方选区正式选民登记册、功能界别正式选民登记册及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正式投票人登记册)内反映。
 
  选民如提出更改登记住址申请,必须同时提交住址证明,以便选举事务处核对其住址资料。选民如果是房屋署或香港房屋协会辖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登记住客,在申请更改登记住址时可获豁免提交住址证明的要求。
 
  已登记选民在更换智能身份证时,可选择是否同意入境事务处将其填交的个人资料转交选举事务处,以核对选民登记册上的资料。由于核对资料和跟进需时,选举事务处建议选民在同意入境事务处向该处转交个人资料时,应一并提交指定的申请表格以更新资料,以免错过四月二日更改登记资料的法定限期。
 
  选举事务处在核对资料后,如发现选民的主要住址与登记册上的资料不符,会发信要求选民提交住址证明,以核实及完成更改登记住址申请。选举事务处提醒已登记的选民,如收到该处发出的信件,应尽快拆阅,并按指示在限期前回覆。
 
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
 
  选举事务处鼓励持有身分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通常在香港居住而未登记成为选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五月二日的法定限期前使用指定表格提交新登记申请,以便纳入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内,并于选举(包括今年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投票。市民申请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时,会同时成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俗称「超级区议会」)的选民。
 
  选举事务处呼吁市民在提交选民登记申请时,务必同时提供电话号码和电邮地址,以便选举事务处在有需要时可更快捷和有效地联络他们。此外,他们亦可选择以电邮方式接收候选人的选举邮件。
 
  选民登记运动的政府宣传短片和声带今日起在电视台、电台和网上平台播放,有关信息亦会在网站、流动装置的应用程式、各区巴士站、港铁站、以及其他公共运输系统中展示。此外,政府建筑物外墙及各区亦会张挂有关宣传物品,例如横额及海报等,以呼吁合资格的市民登记成为选民。
 
  市民可随时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或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阅他们的登记状况及资料。
 
  选民登记及更改资料的指定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和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填妥的表格可邮寄到九龙湾展贸径1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13楼选举事务处、传真至2891 1180或电邮至form@reo.gov.hk。市民亦可透过选举事务处电子表格上载平台(www.reo-form.gov.hk)递交申请。
 
  选举事务处呼吁市民尽早递交更改登记资料或新登记的申请。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
 
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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