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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
  政府已委任周胡慕芳出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并再度委任史美伦和洪丕正出任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任期约两年,由该公司于二○二○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起生效,直至于二○二二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公布上述委任时說:「政府委任合适人士出任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可确保维护公众利益。史美伦女士、洪丕正先生和周胡慕芳女士均在金融服务界、商界,以至公共服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备受尊重。」
 
     「周胡慕芳女士是一位富有经验的律师,在企业和风险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她在法律、金融服务和商界的往绩和专业知识将有助加强港交所履行《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的公共职能的能力,并有助港交所的企业风险管理及推广香港作为首选集资中心的策略。」
 
  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包括不多于六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不多于六名由股东选出的董事和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
 
  其他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现任董事为冯婉眉、席伯伦和姚建华。
 
  陈茂波說:「我们相信所有董事将通力合作,进一步发展香港的集资和风险管理平台,维护大众整体的最佳利益。」
 
  上述委任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该条例連同港交所的组织章程,赋予财政司司长权力,在信纳以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在适当时可委任不超过六人为港交所董事会成员。港交所董事会现时有五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
 
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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