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试购四十个外科口罩样本全部符合《消费品安全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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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关试购的两批共四十个外科口罩的含菌量测试均全部合格,未有发现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情况出现。
海关会继续进行样本安全测试,测试结果会尽快公布。
今次第二批二十个样本是从全港各区的不同零售点,包括连锁店铺、药房、药行及日用品店试购所得,分别为十五个具包装及五个散装外科口罩产品。于十五个具包装的样本之中,最多为五十片装,其余则介乎五片至三十片不等。
截至昨日为止,「守护者」行动已经进行了二十一天,并已就出售外科口罩的零售点进行超过一万三千间次的巡查。行动将会持续进行,以确保市面上出售的外科口罩均符合《商品说明条例》及《消费品安全条例》。如发现有任何涉嫌违法行为,会继续马上作更新公布。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或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重申一向极为重视公众安全及消费者权益,如发现有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或《商品说明条例》规定的情况,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
海关提醒商户切勿售卖附有虚假产地说明、伪冒商标或不安全的消费品,市民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活动。
完
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8分
香港时间16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