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于二月三日至九日期间的特别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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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强制验楼或强制验窗计划下需呈交的指明表格和附加文件,以及根据《建筑物条例》申请注册或续期注册为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承建商的文件,市民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投入设于屋宇署位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投递箱内。本署职员稍后会通知申请人收到有关资料或发出确认信。
此外,楼宇资讯中心及该署辖下所有收件处、收发处、一般查询处及会议室(但不包括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委员会会议)不会开放予公众,直至另行通知。所有已预约于上述期间与屋宇署人员的会面、会议及视察将会重新安排,相关人士并会稍后获另行通知。
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或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电子举报表格、邮递、传真通知屋宇署。
电邮:enquiry@bd.gov.hk
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
提交电子资料:receipt@bd.gov.hk
邮寄地址: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 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 屋宇署总部地下
传真:2537 4992
完
2020年2月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1时30分
香港时间2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