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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年假期结束后社会福利署资助福利服务及其辖下服务的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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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尽量减低疫情在社区扩散的风险,政府已宣布政府部门将会于农历新年假期后(即一月二十九日起)实施特别上班安排,并呼吁私人机构在可行情况下,作类似安排。

  因应上述特别安排,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就农历年假期结束后有关社署资助的福利服务安排作出以下修订:
      
  (1) 所有资助幼儿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庇护工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及展能中心均停止提供服务,但各中心仍会继续开放予有需要的服务使用者。市民如有需要到中心或服务单位,可先与中心或服务单位联络。
      
  (2) 所有住宿照顾服务、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只提供个案服务)、综合服务中心(只提供个案服务)、短期食物援助服务、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只提供膳食、陪诊、护理及药物管理服务)、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只提供膳食、陪诊、护理及药物管理服务)、严重残疾人士家居照顾服务(只提供陪诊、护理及药物管理服务)、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综合支援服务(只提供陪诊、护理及药物管理服务)、院舍外展医生到诊服务、热线服务,以及向免遣返声请人提供的人道援助,均会继续开放/运作。除住宿照顾服务如常运作外,其他服务只维持有限度服务。
      
  (3) 至于其他社署资助的服务(即不包括在上述两点内的资助服务),营办有关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可按本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根据《津贴及服务协议》提供有关服务。

  除非另有更改,以上三项安排会由农历年假期结束后维持至二月十七日。非政府机构应通知其服务使用者有关安排。

  至于社署辖下服务,除非另有更改,部分服务会由明日(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十七日维持有限度服务。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     
 
2020年1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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