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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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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一月十八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司长,想问独立检讨委员会主席,是否还没找到法官担任?第二,想问民政专员离开,是否破坏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如果按照刚才你的说法,中西区的区议会是否犯法?

政务司司长:首先,独立检讨委员会正如行政长官前日在立法会答问大会都披露了,现时我们的筹备工作方面已经差不多完成,亦找了适当人选担任主席和其他委员,估计应该在下个月或农历新年过后不久就会公布,详细情况留待到时行政长官跟大家交代,这是重要的一步,我们希望透过这个检讨委员会宏观、全面地探索过去七个月以来社会事件的所有成因、来龙去脉,亦会探视一连串深层次矛盾,究竟香港的矛盾在哪里、路应该怎样走,如何处理这些深层次矛盾,都一并在这个检讨委员会的工作里,我们会交代。

记者:但是主席会否由法官担任?还有说要检讨整件事,即是整个风波的原因,但见到现在IPCC的报告暂时因为一宗JR而pending了,会否说明两者令到工作做不到?

政务司司长:两者工作有些不同,因为检讨委员会宏观地去看成因,跟监警会的工作可以说是没什么冲突,说是相辅相成也可以,无论如何,最重要是多些资讯、多些分析、多些路向、多些新思维、新智慧,我相信对香港的未来发展,走出现时的困局会有一定帮助。至于是否法官担任,恕我在这个阶段不会披露,留待行政长官跟大家交代,但这个人是社会上一个相当受敬重的人。

记者:可否回答我刚才发问的两条问题,民政专员离开是否破坏公务员政治中立?还有刚才你的说法,换句话说,是否中西区的区议会都是犯法?

政务司司长:首先,大家要分开两件事,大埔区成立的委员会,它有一个职权范围,民政处同事已获得法律意见,法律意见很清晰,它是偏离了《区议会条例》赋予区议会的权力,即是说越权,可以简单地说,英文是ultra vires,这是法律意见,即是越权,是没有权去讨论这些事项。基于这样,民政专员其实已经跟主席沟通,主席仍然作出最后决定,坚持要做,民政处同事没有可能继续参加这个会议,就是这个原因,这是很清晰的。中西区的情况,因为它在警务处处长出席了一个简介会跟大家沟通后,最后它想通过一个谴责动议,但里面很多是不合符事实的陈述,即是与事实不符,所以当时警务处处长和我们的同事离席,就是这个原因。

记者:司长,你好,想问一下,反修例风波有首名警员被捕,有意见质疑之前有警员被质疑是否滥用武力,都没有停职候查,这位警员只是建「连侬墙」就要停职,是否存在打压异己的情况,会否反映警方内部都有同事不满警队的做法?

政务司司长:我相信警方会作出公平、公正的调查,我不评论你刚才说的那番说话,实际上,我相信依法办事,这个很重要,不论是警队同事也好、任何人也好,如果你是犯法的话,我相信一定要以法处理。

记者:司长,区议会那方面,刚才说其实有些工作偏离了条例,政府在这些方面会否跟进?例如大埔区的委员会,日后开会时是否就不会再有政府人员出席,连刚才提及过的文书服务都不能提供?
 
政务司司长:政府方面肯定有关的官员就不会出席,这一点应该很清楚。但文书服务,如果没有一个合法的基础的话,提供文书服务也有困难。但我想强调,中西区的事件,当日虽然官员离席,但秘书仍然在提供服务,秘书仍在;但大埔区情况,如果会议是非法,是根本没有权开,是越权的话,政府民政处不能够提供任何的支援,这点是很清晰的。
 
记者:其实说了这么久,说它越权,或偏离了原本的条例,有没有说确实是违反了哪一条条例,令官员要这样离场,或觉得这个会议不是一个正规会议?
 
政务司司长:法律意见很清晰,所指的职权范围,要讨论的事项并不是区议会授权、《区议会条例》授权区议会做的工作,很清晰的。
 
记者:确实是哪一条?
 
政务司司长:实际情况我相信留待专员向大家交代好吗?
 
记者:除了不出席,有没有其他跟进行动?或政府会否介入?
 
政务司司长:我们都会跟进这件事,看看实际上除了我们不参与外,一个如果是没授权的,没法律基础的会议,是否恰当,我们都会进一步再深入研究,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0年1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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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左)今早(一月十八日)出席商业电台节目「政经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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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