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澳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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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澳洲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今日(一月十七日)生效,为香港商家及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更优惠的条件进入澳洲市场,同时创造更多商机,加强两地在贸易和投资上的往来。
《自贸协定》是本届政府签订并付诸实行的第四份自贸协定,这是一份全面和高质素的自贸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事宜及其他相关范畴。
货物贸易方面,所有香港原产货物可在《自贸协定》生效后即时透过简易的申请程序,以零关税进入澳洲市场。
服务贸易方面,澳洲对约一百四十个服务行业作出具体承诺,涵盖香港具传统优势或发展潜力的行业,如专业服务(包括仲裁、调停和调解服务)、商业服务、运输服务、金融服务及电讯服务。《自贸协定》让香港的服务提供者享有市场准入,及在类似的情况下,其所获待遇不会逊于当地的服务提供者。投资方面,《自贸协定》让香港投资者可以更优惠的条件进入澳洲市场,特别是在澳洲多个行业投资前需接受审查的投资金额将有所提高。两地投资者亦将受惠于新《投资协定》下有关投资待遇和保障的现代化条文。新《投资协定》生效后会取代在一九九三年签订的协定。
《自贸协定》的其他优惠措施包括更便利的商务旅游安排,以及便利双方参与彼此政府采购市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竞争的条文。
有关《自贸协定》下优惠关税待遇的详情,香港出口商可于以下网页参阅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发出的贸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19/coc2019.html。
有关《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的详细资料,包括协定全文,已上载于工贸署网页 (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aufta/index.html)。
完
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