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服务经营者提供虚假资料及无牌经营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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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位于观塘的金钱服务经营者早前在牌照申请书中提供虚假资料,因此未能取得海关批出的牌照,但其后被发现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外,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在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申请书中提供虚假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完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5分
香港时间18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