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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派发消费券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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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的答覆:

问题:

  自去年六月以来,示威活动及暴力冲击持续不断,重创香港经济和各行业,特别是旅游业、饮食业及零售业。去年全年实质本地生产总值预期下跌1.3%,失业率或会节节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为刺激市民消费以促进经济复苏和就业,会否考虑新民党早前提出的下述建议:向18岁以上香港居民每人派发有效期六个月、总值为一万元的本地消费券(当中可用于饮食及零售服务的金额均为四千元,而可用于旅游服务的金额为二千元);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过去七个月的社会事件对香港的经济造成沉重打击,旅游、餐饮及零售等行业更是首当其冲。零售销售量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大幅下跌近两成后,十月和十一月合计的跌幅进一步扩大至约26%,是有纪录以来最大。食肆总收益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实质下跌13.7%,根据业界观察,第四季餐饮业的经营情况更为严峻。社会动荡持续,这些行业的业务情况短期内难见起色,情况令人十分忧虑。要使市民的消费意欲回升,促进经济复苏和保障就业,首要条件是要停止暴力冲突,令社会尽快回复正常,让市民可以安心外出消费,旅客恢复来港旅游,投资者愿意来港进行商业活动。

  政府明白企业及市民在现时的经济环境下所承受的压力。因此,政府一直密切注视社会事件及暴力冲击对各行业的影响,并与相关业界紧密沟通,提供适切的协助。因应不断变化的经济情况,政府由去年八月起先后宣布一系列「撑企业、保就业、纾民困」的措施,合共涉及金额超过250亿元。

  政府曾收到不同人士及团体的意见,建议向市民发放消费券或直接派发现金,以刺激市民消费意欲,帮助受打击行业,稳定经济和就业市场。

  部分意见认为发放消费券比直接派发现金,更可发挥带动消费、促进本地经济活动的作用。不过,发放消费券牵涉较复杂的额外行政安排,包括订定适用范围、使用办法、兑付安排、监管和防伪措施等,可能需要相对高昂的行政费用。

  此外,发放消费券的效果亦可能受「替代效应」所影响。举例说,如果有些市民主要以消费券去支付基本生活开支,而没有因为取得消费券而增加额外消费,那么发放消费券对刺激消费、带动经济所发挥的效果就会没有预期中那样理想。

  根据台湾和日本发放消费券的相关经验,措施对刺激消费及经济增长均未能达到预期中的效果。台湾于二○○八年受到金融海啸冲击,为短期刺激经济,于二○○九年向民众派发每人3,600元新台币的消费券(相当于港币约840元)。根据其后的评估报告显示,有关措施仅提高其本地生产总值约0.28%至0.43%,较原先估算的0.66%为低。日本于一九九九年也曾经向特定对象发放金额为2万日圆(相当于港币约1,300元),性质等同于消费券的「地域振兴券」。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因而带动的消费仅占「地域振兴券」使用金额的32%,约等于日本本地生产总值的0.1%。近年来,外地并没有其他较大规模发放消费券的实例可供借镜。

  政府在制定任何财政措施时,除了要考虑措施本身的成效,亦需顾及长远的财政状况。正如财政司司长早前指出,本财政年度很有机会出现赤字。若政府向市民派发消费券或现金,会令财赤规模扩大。我们既要谨慎考虑社会对大额赤字的接受程度,亦要小心评估国际评级机构的反应。因此,政府必须非常审慎行事。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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