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单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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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就持《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内地居民及持受养人签证来港居留的人士的统计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年,每年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内地居民数目,并按(i)他们的性别和入境时所属年龄组别(即○至四岁、其后每十岁为一组,以及65岁或以上),以及(ii)他们与香港居民的亲属关系,分别以表一及表二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年龄组别 | 性别 | 二○一○ | 二○一一 | …… | 二○一九 |
0至4岁 | 男 | ||||
女 | |||||
5至14岁 | 男 | ||||
女 | |||||
…… | |||||
55至64岁 | 男 | ||||
女 | |||||
65岁 或以上 |
男 | ||||
女 | |||||
总数 | 男 | ||||
女 | |||||
合计 |
表二
入境人士是香港居民的 | 二○一○ | 二○一一 | …… | 二○一九 |
父/母 | ||||
分隔10年或以上的配偶 | ||||
分隔少于10年的配偶 | ||||
子女(持居留权证明书) | ||||
子女(无居留权证明书) | ||||
其他(请注明) | ||||
总数 |
(二)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内地居民(i)于接受入境检查时被拒入境,以及(ii)因丧失在港居留资格而被遣返内地,并按他们的性别和当时所属年龄组别(与表一所载相同)以表三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别列出分项数字;
表三
年龄组别 | 性别 | 二○一五 | 二○一六 | …… | 二○一九 |
0至4岁 | 男 | ||||
女 | |||||
5至14岁 | 男 | ||||
女 | |||||
…… | |||||
55至64岁 | 男 | ||||
女 | |||||
65岁 或以上 |
男 | ||||
女 | |||||
总数 | 男 | ||||
女 | |||||
合计 |
(三)过去十年,每年持受养人签证入境而其保证人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海外人士数目,并按(i)他们的性别和入境时所属年龄组别及(ii)他们与其保证人的关系,使用表四(格式与表一相同)及表五列出分项数字;及
表五
入境人士是保证人的 | 二○一○ | 二○一一 | …… | 二○一九 |
父/母 | ||||
配偶 | ||||
子女 | ||||
其他(请注明) | ||||
总数 |
(四)过去五年,每年入境事务处分别(i)接获、(ii)批准及(iii)拒绝多少宗保证人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受养人签证申请,并按表六列出该等数字和(iii)的分项数字?
表六
二○一五 | 二○一六 | 二○一七 | 二○一八 | 二○一九 | ||
(i)接获申请宗数 | ||||||
(ii)批准申请宗数 | ||||||
(iii)拒绝申请宗数 | 未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
有已知的不良纪录 | ||||||
保证人未能符合为受养人提供居所及有关生活条件的要求 | ||||||
其他(请注明) | ||||||
总数 |
答覆:
主席:
现就杨岳桥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及(二)《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解释,这项规定是指内地居民「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方能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与家人团聚,须向其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单程证(即《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制度的实施,是让内地居民可依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内地当局的审批,有秩序地来香港与家人团聚。
二○一○年至二○一九年十一月,持单程证来港人士按性别及年龄组别划分的数目列于附件一,而按类别划分的数目则列于附件二。
二○一五年至二○一九年十一月,持单程证来港人士被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宣布其香港身份证失效的数目表列如下:
年份 | 持单程证来港人士被宣布其香港身份证失效的个案 |
二○一五 | 19 |
二○一六 | 16 |
二○一七 | 18 |
二○一八 | 12 |
二○一九(一至十一月) | 9 |
入境处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三)及(四)非本地受养人来港的入境政策(受养人政策)容许有能力照顾受养人和为受养人提供财政支持的人士申请其非本地受养人来港居住。受养人政策亦让具备合适才能和技能的人士可选择携同非本地受养人来港生活,藉此确保香港得以继续吸引和挽留人才。受养人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列于附件三。
二○一五年至二○一九年十一月,申请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的相关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年份 | 二○一五 | 二○一六 | 二○一七 | 二○一八 | 二○一九 (一至十一月) |
申请宗数 | 29 953 | 29 332 | 30 666 | 32 254 | 34 043 |
获批宗数 | 26 488 | 26 266 | 28 805 | 26 083 | 23 192 |
被拒宗数 | 1 600 | 2 178 | 1 711 | 2 193 | 3 201 |
入境处由二○一八年四月开始备存以受养人身分获准来港人士按其与保证人的关系分项统计的数字,相关数字表列如下:
保证人与受养人的关系 | 二○一八 (四至十二月) |
二○一九 (一至十一月) |
配偶 | 9 886 | 11 445 |
18岁以下未婚子女 | 9 091 | 10 400 |
60岁或以上父母 | 793 | 1 216 |
其他(注) | 119 | 131 |
总数 | 19 889 | 23 192 |
入境处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完
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香港时间15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