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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废玻璃回收及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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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废玻璃回收及再造,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因应近期有示威者利用废玻璃樽制造燃烧弹,已要求玻璃管理承办商自去年十一月十六日起暂停废玻璃容器回收服务,由该日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被弃置于堆填区的废玻璃数量为何,以及该数量与前年同期的数量如何比较;会否改善回收桶的设计,防止回收桶内废玻璃樽被人偷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玻璃管理承办商自其合约分别于二○一七年十一月及二○一八年五月生效以来,每月分别在(i)港岛区(包括离岛)、(ii)新界区及(iii)九龙区回收到废玻璃容器的数量分别为何(以表列出),以及有关的公帑开支为何;

(三)过去三年,每年废玻璃容器的回收率,以及废玻璃容器分别作下述再造用途的百分比:(i)环保地砖、(ii)环保水泥、(iii)填料及(iv)出口后制成新玻璃产品;政府会否研究新的废玻璃用途,以增加废玻璃容器的出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路政署因应近月有示威者挖起行人路的地砖并用来堵路及向警务人员投掷,会改用混凝土作为部分行人路的面料,有否评估此举如何影响环保地砖的使用率;

(五)鉴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正就落实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准备工作,该计划的最新实施时间表为何,以及有关准备工作有否因近期的社会骚乱而受阻延;

(六)自环保署于去年一月藉推行《玻璃容器回收约章》邀请社会各界携手推动玻璃容器回收以来,有多少个机构/公司签署了约章,以及约章的成效为何;及

(七)现时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进行回收废玻璃容器的组织数目;过去三年,每年有关的资助总额及它们回收的废玻璃总量为何;去年六月以来的有关回收量为何,以及有否受近期的社会骚乱影响;未来三年,政府有否计划继续资助该等组织进行废玻璃回收工作;如有,会否对有关资助安排作出调整?

答覆:

主席: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委聘玻璃管理承办商(承办商)于二○一八年开始逐步为全港各区提供废玻璃容器收集及处理服务。承办商会向有兴趣参与废玻璃容器回收的人士或机构提供回收桶及相关的收集服务,当中包括住宅屋苑、餐饮食肆、商场、酒店、工商处所及政府设施等。

  就陈克勤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二○一八年弃置于堆填区的废玻璃容器总量为77 400公吨。二○一九年的数字尚在编制中。
 
  玻璃容器属较易破碎物品,如处理不当,或会对公众构成危险。大多数玻璃容器回收桶均设有锁,防止使用人或其他人士直接接触或干扰桶内的废玻璃容器,以免发生危险。然而,鉴于早前社会暴力违法事件不断升级,为加强保障公众安全,政府暂时停止废玻璃容器回收服务。我们会因应社会情况的发展为不同地点的废玻璃容器回收服务作合适安排。
 
(二)港岛区(包括离岛区)及新界区的玻璃管理合约于二○一七年十一月生效,并于二○一八年一月开始提供废玻璃容器收集服务;至于九龙区的玻璃管理合约则于二○一八年五月生效,并于二○一八年七月开始提供收集服务。截至二○一九年十月,三份玻璃管理合约下的废玻璃容器收集量如下:
 
玻璃管理
合约
二○一八年废玻璃容器总收集量
(公吨)
二○一九年截至十月的废玻璃容器
收集量
(公吨)
港岛区
(包括离岛区)
 
4 063 7 174
新界区
 
3 600 6 214
九龙区
 
1 913
(自七月起)
 
5 736
 
  按照合约,政府缴付给承办商的服务费用主要是按其处理所收集的废玻璃容器的重量计算。截至二○一九年十月,根据三份玻璃管理合约按处理量计算的服务费用如下:
 
玻璃管理合约 按处理量计算的总服务费用
(万元港币)
港岛区(包括离岛区)
 
2,285
新界区
 
1,790
九龙区
 
732

(三)过去三年,废玻璃容器的回收率如下:
 
年份 废玻璃容器回收率
2017
 
12.1%
2018
 
16.3%
2019
 
编制中

  由各玻璃管理合约生效起至二○一九年十月,承办商收集到的废玻璃容器,经处理后的主要回收出路如下:
 
回收出路 数量
(公吨)
百分比
生产水泥
 
6 264 27%
制造环保地砖
 
3 612 16%
出口到外地
 
2 832 12%
于本地工程用作填料
 
10 427 45%
总数量
 
23 135 100%

  按合约规定,两间承办商须把回收的废玻璃容器妥善处理,并安排循环再造。现时在本港回收的废玻璃容器,经处理后可用作制造水泥和环保地砖,部分会出口到外地循环再造,而回收玻璃物料亦会在工务工程中用作填料。这些渠道足以完全吸纳在本港回收的玻璃物料。我们亦鼓励承办商继续拓展其他回收出路,例如用作装饰瓷砖或其他建筑物料等。

(四)为推行环保采购,环保署一直鼓励各政策局及部门在采购时加入环保规格/元素,其中包括在工务工程项目上尽量使用循环再造及其他环保物料。路政署在重铺被示威者挖起路砖的公共道路路面时,会按实际情况,使用合适的路面物料,亦会在可行的情况下使用环保材料。即使减少使用部分环保地砖,各承办商现行的其他回收渠道亦足以吸纳香港的回收玻璃物料。

(五)我们正草拟所需的附属法例,以订立计划实施的运作细节。我们计划在二○二○年将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而实施计划的时间则视乎立法会的相关工作进度而定。

(六)环保署于二○一九年一月推出《玻璃容器回收约章》,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已有约980个参与者签署约章,包括屋苑、商场、酒店、食肆酒吧及工商业大厦等,当中约30%是新参与废玻璃容器回收,参与者的废玻璃容器回收意识均有所提升。

(七)为免与环保署批出的玻璃管理合约出现衔接问题,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环保基金)自二○一六年下半年起已不再批出新的废玻璃容器回收项目。至于原有获批的项目,已相继交由当区承办商继续提供免费废玻璃容器收集和处理服务。港岛区及新界区的承办商和九龙区的承办商已分别于二○一八年五月和二○一八年七月开始全面接手区内有关项目。现时环保基金已没有直接资助任何废玻璃容器回收项目。
 
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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