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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在二○一九/二○学年提供学生津贴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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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一月八日)向所有中学日校、小学和幼稚园发出通函,公布在二○一九/二○学年为日校学生提供学生津贴的安排。
 
  教育局发言人说:「财政司司长于二○一九年八月公布的191亿元纾困措施当中,建议在二○一九/二○学年为中学日校、小学和幼稚园学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学生津贴,以减轻家长在教育支出方面的财政负担。这项措施已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获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预计全港约有90万名学生受惠。」
 
  这项学生津贴不设资产审查。所有在申请日在香港就读于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中学日校、小学和特殊学校(包括公营学校、直资学校、英基学校及私立学校)及幼稚园(不论是否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学生皆可获得有关津贴,但夜校学生、自修生、持学生签证来港就学及持有入境事务处发出担保书(坊间一般称为「行街纸」)的学生不符合资格。
 
  发言人续说:「我们考虑到部分学生理应符合上述条件但因特殊情况而入读其他课程,以下学生亦符合资格获得这项津贴:(a)在有关学年的九月一日年满两岁八个月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读由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b)就读由教育局资助的全日制启动课程的新来港儿童;以及(c)就读职业训练局为中三离校生而设的全日制课程的学生。我们会于今天向有关机构及院校发信,通知他们有关详情。」
 
  发言人表示:「学校可由明天(一月九日)起到所属区域教育服务处领取申请表格,而特殊幼儿中心及职业训练局则可到教育局特别职务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家长填妥表格后,由学校核实其学生身分及于二月十四日或以前交回教育局。现阶段,申请人无须提交其他文件,我们会尽量善用内部资料进行核实工作,有需要时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文件。我们预计可于收到申请后约六星期开始逐步发放津贴。」
 
  发言人补充:「正如行政长官在二○一九年《施政报告》建议,有关津贴将会由二○二○/二一学年起恒常化。」
 
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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