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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和修订公共运输设施法定禁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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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提醒市民,《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中所示的公共运输设施明日(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为禁烟区。三个公共运输设施将新增为禁烟区,而四个设施的禁烟区范围则会作出修订。

三个新增禁烟区为:

一.颂安巴士总站;
二.西九龙站巴士总站;及
三.西贡(北)公共运输交汇处。

四个修订禁烟区范围的公共运输设施为:

一.火炭(山尾街)公共运输交汇处;
二.将军澳康盛花园公共运输交汇处;
三.青衣长宏公共运输交汇处;及
四.青衣站公共运输交汇处。

  控烟酒办发言人表示:「扩展禁烟范围旨在进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烟的祸害。」

  自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政府分阶段把确定为符合第371章第3(1AB)条所述定义的公共运输设施指明为禁烟区。现时共有约240个公共运输设施被指明为禁烟区。

  新增的禁烟区已设置禁烟标记及禁烟区的图则,并按其实际环境以界线清晰显示禁烟区的范围,以提醒市民遵守禁烟规定。显示禁烟区范围的图则已备存于土地注册处,并将上载至控烟酒办网页(www.taco.gov.hk/t/tc_chi/legislation/legislation_ptf.html)供市民查阅。

  任何人在指定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控烟酒督察会即时票控违例吸烟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

  发言人说:「政府呼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热线由注册护士接听,可为吸烟人士提供专业的戒烟辅导。」
 
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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