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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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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已根据由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任命陈锦文及罗志伟为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存保会)委员。上述任命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作出,于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刊宪,由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政府发言人公布上述任命时表示:「两位获委任的人士在公共服务和各自的专业领域具备丰富经验,我们期待他们就存保会工作提出专业意见。」
 
  「我们衷心感谢行将離任的陈毅恒教授在任内对委员会的工作所作出的贡献。」
 
  存款保障委员会是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于二○○四年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管理存款保障计划的运作,以保障存款人和协助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
 
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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