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专利制度今日正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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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制度主要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开辟直接途径,在香港寻求最长为期二十年的标准专利保护,是现行「再注册」途径以外的另一选择。原授专利申请必须经注册处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有关发明是否符合资格注册为专利。
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说:「实施原授专利制度显示政府有决心提升本地专利制度,使之与国际社会主流专利制度的做法看齐。新制度亦有利促进香港的创科发展。」
新专利制度的另一特点是容让短期专利拥有人或对该项专利的有效性具正当利益的第三方,可向注册处提出要求,对该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此项就获批专利新设的机制,既可增强现时短期专利制度的公信力,同时亦可维持其整体成本效益。
在新专利制度下,某些与专利从业人员资格有关并具混淆性或误导性的名衔或描述,亦禁止在香港使用。
为配合新专利制度的实施,新设的电子处理系统亦同步于今日开始运作,提供专利检索和申请的电子服务。所有经电子提交的专利申请均可享特惠收费,相比于以纸张提交的申请可节省约百分之二十八的费用。
关于新专利制度的资讯,包括详细的申请规定、程序及费用,可浏览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patents/New_Patent_System.htm)。
完
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