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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酒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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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43岁男子因袭击一名正在执行职务的控烟酒督察,今日(十二月十八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14天即时监禁。该名男子亦因干犯吸烟罪行及未能应控烟酒督察要求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各被罚款一千五百元。

  有关案件发生于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当日控烟酒督察在上水巴士总站向该名干犯吸烟罪行的男子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时,被其袭击。该名男子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并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一九年录得共七宗袭击控烟酒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93宗个案,而在78名被判袭击控烟酒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23人被判即时入狱,当中最高判刑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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