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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缴交政府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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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岳桥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现时提供多个付款渠道供市民缴交政府帐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付款渠道的营运商有否向政府收取任何交易费用;若有,费用的计算方式(例如按年或按次计算)及水平(例如定额或交易金额的某个百分比)为何,并按下表所列的付款渠道列出有关资料;及
 
付款渠道
(如同一渠道有多于一个营运商,而各营运商有不同安排,请逐一列出)
费用计算方式 费用水平
缴费灵    
转数快    
网上银行    
电话理财    
电子支票    
便利店    
其他(请注明)    
 
(二)过去五年,每年政府就提供网上缴费服务所招致的公帑开支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现时,政府提供不同的付款渠道供市民缴交政府发出的帐单,并按照与营运商所签订的合约规定向营运商支付交易费用。有关的付款渠道及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付款渠道 费用计算方式
缴费灵  
 
 
每宗交易收取定额收费
转数快
网上银行
(包括信用卡、银行转帐等)
电话理财
便利店
其他
(自动转帐、自动柜员机、电子账单及缴费服务、邮政局和邮寄缴款)
 
  由于涉及商业敏感资料,因此未能就上述个别付款渠道的费用水平提供资料。综合而言,经上述付款渠道处理的交易,每宗所涉及的政府开支平均约为三元。
 
  电子支票则透过政府设立的「电子支票支付」网站收取,并不牵涉营运商的交易费用。

(二)过去五年,每年政府就上述付款渠道的电子缴费服务所支付的总开支如下:
 
财政年度 百万元
二○一四至一五 17.4
二○一五至一六 17.9
二○一六至一七 18.8
二○一七至一八 21.8
二○一八至一九 22.0

 
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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