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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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早晨。大家都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昨晚已经完成在北京的述职,今早会启程返回香港。昨晚她在北京已与媒体作出很详细的交代,大家都很清楚。我只是说一两句,就是我们衷心感谢国家领导人──主席和总理对我们在香港的工作的肯定,我们觉得很鼓舞。当然,我们会继续鞭策,仍然有很多工作我们要做好。
大家亦留意到,主席亦说得很清楚,我们面对的这一年,是回归以来最严峻、最复杂的一年,我们面对的种种压力和困难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但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团结一致来稳定社会,希望香港能够回复平静、走出困局。
主席亦呼吁香港各阶层,大家要携手协作、团结一致,一起向暴力说「不」,以及大家一起努力,让我们重新起步,继续为香港作出贡献。
特区政府亦一定会一如以往,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并严正执法,这一点很重要,亦会依法施政、迎难而上,我们不会因为有困难而感到退缩,绝对不会。
当前香港面对的困难,我们知道除了要「止暴制乱」,这是当务之急外,亦要抓紧、寻找我们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社会能够走出困局,重新回复香港以往的面貌。
这是大家很清楚的背景,所以我不再重复,但有一点我要与大家分享的,就是民生项目,这是正面一点的信息。民生方面,很多市民都期望了相当久的时间。较早前,我们在八月、九月的一连串纾困措施,撑企业、保就业、纾民困的措施,已进入落实阶段。因为在两个星期前,立法会财委会批准了部分项目,得以落实。很高兴可以与大家分享,有几点是可以在下月,即在农历新年前真正落实。
整个纾缓措施,大家都知道有二百多亿元,是相当大的项目。其中有三点,第一点,就是我们会额外发放津贴,包括标准金额综援、长者生活津贴、生果金,还有伤残津贴、在职家庭津贴,甚至是个人交通津贴,都会发放多一个月的标津金额。这一个月的津贴,我们估计应该可在农历新年前发放,举例说,在综援、社会保障,加上交津等,有一百四十多万人受惠,这是第一点。农历新年前,我相信很快就会发放,是过年前的一个喜讯。
第二点是居住在公屋、房协的低收入住户。居住在房委会公屋的那些住户是没有问题的,连同居住在房协的低收入住户,加起来有约七十八万户,一月份政府会代缴一个月租金,这亦是一月的好消息。
第三,两千元的电费补贴,合资格的住宅用户亦会在一月开始受惠,我们估计有约二百七十万户的家庭受惠。一月之外,第一季亦会有一些项目推出,例如,大家都记得我们增加一个全港幼稚园、小学和中学,九十万名学童都有二千五百元的津贴,亦会在第一季推出,惠及约九十万名儿童。另外,中小企方面,大家都知道融资等计划,第一季亦会陆续推出。
这一连串措施肯定能够达稳企业、保就业、纾民困的目标,我很乐意听听大家的问题。
记者:你好,想问早前有一个港人经港珠澳大桥往澳门途中被内地公安拘捕,内地公安在东人工岛设立安检站是否违反「三地三检」原则?以及有否向内地了解这个安排是否恒常安排?政府又会如何协助这位港人?第二,见到星期日再有一些破坏商店或所谓「私了」的情况出现,政府是否见到今次这个局面,是否已错过早前可能比较平和的气氛去成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而不是一个独立检讨委员会?即使你成立一个检讨委员会,又会否赋予传召权?第三,见到国家主席习近平昨日对特首说中央都是对她充分肯定,日后政府在止暴制乱工作上是否都会采取较为强硬的措施?
署理行政长官:多谢你三条问题。第一条,港珠澳大桥的议题,我们已向大家交代。首先就有关当事人,入境处和驻粤办已经联络了有关方面并已跟进事件。由于私隐,我们不方便透露实际详情,但已与家人接触,因为私隐理由,我们不会进一步透露,但已经正跟进个案,这是第一点。第二,大家可能误解了「三地三检」和行使所谓属地司法权 ,属地原则,两种东西不要混淆,很多人可能误解了。「三地三检」──我们说的是通关方面安排,即三个点通关;但属地原则是指每一个地方,是它自己水域也好、范围也好,是有司法权,例如你过香港桥这边,即使未到香港口岸也好,香港政府有权行使我们的司法权,在我们香港的地方,这点十分清楚。所以,国家行使司法权,这是绝对合理亦合法,大家要明白。它设的安检站等等,大家都知道是临时性质,因为澳门有领导人去访问,是数天的事;澳门当局亦说这是临时安排,大家不要过份演绎这件事,我认为纯粹是一个短暂的,所谓非常时期用非常做法加强安检而已。
第二个问题,你提到星期日的事件,我们都有些失望,大家很多市民都失望,因过去一星期都相当平静,大家都知道是相当平静,但无奈星期日,虽然商场的数目不是太多,但在画面看到是很不安,在旺角亦有堵路、纵火等,要警方使用最低、最低武力驱散人群,也要用催泪烟。我觉得这是很可惜,因为一个星期左右的平静,我们要继续保持下去,这是重要的。昨日,主席提醒香港特区政府止暴制乱工作尚未完成,我们知道一定要继续努力,我们果断执法,同时我们一定要着紧抓紧深层次矛盾的问题,着力开始解决。这与你的第三个问题也有关,就是那个独立检讨委员会,我们着手去做筹备,目的是希望能够从一个宏观层面对事不对人,所以你刚才问我有否调查权传召证人,其实不需要有传召证人的权力,因为它不是对人,它是对事。目的是要查根问底,整件事件在六个月以来发生的前因后果是什么、成因是什么?过程中是否触动某些深层次矛盾的问题,所以是宏观地一篮子去看,亦以微观看个别问题,例如贫穷问题、青年问题等等,有微观、有宏观的,但这是一个主题性,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亦跟昨日主席及总理所说的一模一样,是吻合的。我们真的要着力,主动抓紧这些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工作,着力去做,所以向这方向去做。多谢。
记者:你好,想问刚才司长你提到公安检查,就是说operational matter,但其实这个安排,其实珠海公安及澳门当局都有公布有这事,那么为什么特区政府、香港这方面并没有公布?是否他们做了才通知你?如果现时有一个检查站在东人工岛,是否代表其实公安随时做都可以?但我乘金巴可能想去澳门,其实我并不是想去内地,但中间被内地截停突然去了内地而不是澳门,这样是否合理?有否违反当初三地政府讨论港珠澳大桥安排时的一些协议条款?
署理行政长官:我刚才亦说得很清楚,大原则就是「三地三检」是说通关安排,现在我们是说行使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属地原则在法律上说得很清楚,行使的权便是属地原则。通过是通关,是两码子的事。我相信保安局亦会在适当时候进一步向大家解释这些细节,但大原则很清楚,第一属地原则是说司法管辖权jurisdiction power; 第二个就是说customs clearance海关入境清关,是两件事来的,不要混淆。
记者:司长你好,想问昨日有一名记者去澳门采访,已申报所有的传媒采访证件,但前往中途在港珠澳大桥都是被内地公安截停,之后要返回香港。其实想问,一个记者由特别行政区到另一个特别行政区中途被一些内地公安拦截、截停,这个做法有否破坏新闻的采访自由?有否违反「一国两制」?公安的做法是否合理?第二个问题,刚才行家也有问过,现在的情况是,我在香港想往澳门而不是想往内地,但也有机会在内地中间被人截停的时候,政府会否基于考虑港人安全的前提下,呼吁一些过往可能发表过一些敏感言论或者参与过反修例示威的人,近期不要使用港珠澳大桥去澳门?
署理行政长官:刚才我一再重申,澳门也好,内地当局也好,他们的执法我们不评论,这点我不能够评论,但是如果个别人士他们觉得自己需要援助,例如较早前的过案那样接触我们,我们会跟进了解,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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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长官会见传媒
完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03分
香港时间13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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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