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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加强土地管制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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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十二月五日)表示,自今年七月底公布透过成立特别行动专责组(专责组),重点打击大范围霸占政府土地和私人农地上的大规模违契构筑物个案后,专责组已分阶段开展执管行动,并已初步取得成效。

  地政总署发言人表示,专责组较早前锁定100个大面积政府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黑点,当中主要涉及棕地作业,预计以24个月完成清理。第一阶段清理位于元朗及屯门区15幅、每幅面积超过3 000平方米的被霸占政府土地,涉及约40个作业者。由于清理工作比预期提早完成,第二阶段行动提早展开,清理15个集中在元朗及北区、每幅面积介乎2 000至3 000平方米的黑点,当中主要亦是涉及棕地作业及约25个作业者。目前,第二阶段的清理行动已完成逾百分之七十。截至十一月底,专责组累计合共已清理约12公顷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约相等于16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

  行动期间,专责组发现有毗连黑点的私人土地建有违契构筑物,已一并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向49幅违契地段的土地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于限期前纠正违契事项,否则会按现行机制作出跟进,包括将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或重收有关土地。

  专责组在上述行动期间亦收到九宗短期租约及五宗短期豁免书的申请,要求按现行机制规范部分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或私人土地上的违契情况,署方会审视每宗申请,若确认不符合相关条件,会继续采取执管行动。
 
  发言人表示,专责组将继续重点打击大范围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和私人农地上大规模违契构筑物的个案,并致力尽快完成处理全部100个黑点。按目前进度,专责组预计可在少于24个月的时间完成清理全部黑点。除上述100个黑点,专责组已与各分区地政处联系,接收了48宗案情严重的土地违规个案,以协助加快执管行动。

  发言人重申,非法霸占政府土地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众切勿未经许可占用政府土地。如因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而违反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6(4)条,有机会被刑事检控,首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5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若非法占用情况在通知期届满后仍无间断地存在,即属持续的罪行,可就罪行每一日另处罚款最高5万元。自条例于二○一五年修订至今,地政总署已成功检控了85宗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个案。

  最后,发言人提醒土地业权人必须遵守相关地契订明的条款,并呼吁市民留意租用的农地构筑物是否违契或违法,以免日后当局取缔该等构筑物时蒙受损失及负上法律责任。
 
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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